跑馬地兩車相撞 七旬婦留院一周後亡 男警被控危駕 警方:未被停職

被告葉嘉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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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葉嘉豪
被告葉嘉豪(攝:《法庭線》記者)
改控危險駕駛

被告葉嘉豪(31 歲,控罪書沒報稱職業),原被控「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經修訂控罪後,被改控一項「危險駕駛」罪。

經修訂控罪指,被告於 2025 年 12 月 25 日,在跑馬地摩利臣山道(東行)與摩利臣山道(南行)交界,在道路上危險駕駛一輛汽車,即展示登記號碼 ZW2601 的私家車。

警方回覆《法庭線》查詢指,該男警隸屬機場警區,案發時為休班警務人員,現沒有被停職,又指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警隊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

ESCC1486/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