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記協主席陳朗昇 2022 年 9 月,以「Channel C」記者身分,赴旺角麥花臣場館採訪元朗朗屏邨業主大會時,被指拒向警員出示身份證被捕,經審訊後被裁定阻差辦公罪成,被判囚 5 天。陳不服定罪及刑罰提出上訴,案件周二(16 日)在高等法院聆訊。暫委法官王詩麗指,會容後下判詞決定,期間陳可繼續保釋。
上訴方認為,除案發時有機會有人示威、陳曾打斜過馬路,警員不能證明,陳案發時客觀地有可疑,警員沒權截查陳。答辯方則指要從大環境觀看案件,稱業主大會有機會有人示威,陳被截查時身旁有一名男子,孭黑色大背囊,有機會前往示威,警員是合理截查陳。另就刑罰上訴,上訴方希望法庭可以考慮改判社服令。答辯方則回應指,陳沒有悔意,不符合社服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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