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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朗昇否認採訪時阻差辦公 押後9.25裁決

陳朗昇否認採訪時阻差辦公 押後9.25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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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媒《Channel C》多媒體製作主任、記協主席陳朗昇,去年 9 月在旺角麥花臣場館採訪元朗朗屏邨業主大會期間,被指拒向警員出示身份證被捕。他被警方落案起訴一項「阻差辦公」罪及交替的「阻礙公職人員」罪,陳否認兩項控罪,案件周五(21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作結案陳詞。

針對辯方指陳朗昇與截查的便衣警員之間,接觸不多於 30 秒,控方認為,法庭應考慮整體證據,以及被告的行為是否構成阻撓警員。控方又指,法例沒列明警員需要不斷要求被告出示身份證,法庭應考慮自截查警員接觸陳,直至陳被捕之間的整體行為。

辯方指有關理據已於書面陳詞詳述,庭上不作回應。裁判官梁嘉琪押後案件至 9 月 25 日裁決,期間陳朗昇續准保釋。
陳朗昇
警員指陳朗昇情緒激動、拒出示身份證

案件於本年 5 月開審,案發時截查陳朗昇的便衣警員供稱,收到情報指有人鼓吹媒體和居民到場表達不滿和訴求,評估或會發生混亂。當時見陳與同行男子打斜過馬路,被告以手按著斜孭袋,認為他們或打算示威,故將他們截停。

警員指,將陳截停後多次表露身分及要求出示身份證,惟陳情緒激動未有依從。同隊警員及後到場,要求陳退後和冷靜,期間有出示委任證,同時有警員警告陳冷靜。陳未有理會,最終遭警員壓向牆邊拘捕,警員認為他有逃走意圖,反手鎖上手扣。

陳朗昇稱曾遭警公開身份證 
須了解截查警資料 有差池可投訴

陳朗昇在案件表證成立後出庭作供,指截查警兩度「好快咁」拿出卡套,但無回應其提問,及後多名警員走近,截查警亦無再要求他盡快出示身份證。陳解釋,因自己曾遭公開身份證資料,故希望問清楚截查警員的資料,「如果中間有咩差池,我都可以根據我問嘅資料跟進投訴。」

控方盤問時指,陳應提醒警員不要公開其身份證資料。陳表示,當時忙於向警員解釋並非不合作,若如控方所言行動,「恐怕件事更煩,要更多時間。」

控方又指出,陳當日以詢問截查警員身份為藉口,不順從警員要求,而非擔心遭披露身份證資料。陳不同意,重申事發時已拿出卡套,準備出示身份證,但因更多警員到場及自己遲到,「令我激動咗」,重申沒阻礙警員。

被告否認阻差辦公

42 歲被告陳朗昇,否認「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罪」及交替控罪的「阻礙公職人員」罪。控罪指他於 2022 年 9 月 7 日,在旺角麥花臣場館外,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女警 26781;及阻礙她執行公務。

《侵害人身罪條例》下的「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罪」,一經定罪可處監禁 2 年;《簡易程序治罪條例》下的「阻礙公職人員罪」,一經定罪可處監禁 6 個月。

WKCC337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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