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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宗涉理大內暴動案|辯方指有警員將防毒面具套入被告頭部 警小隊指揮官否認

首宗涉理大內暴動案|辯方指有警員將防毒面具套入被告頭部 警小隊指揮官否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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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11 月,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內的示威者,其中 17 人疑「突圍而出」,在科學館內被捕,當中 6 人被控暴動罪,周三(23 日)在區域法院踏入第五日審訊。

高級督察黃瀚緯供稱,他當日與隊員進入科學館掃蕩,保安員以眼神示意「暴徒」在電梯大堂,黃遂上前拘捕。辯方盤問時提及,第四被告曾遭警員強行將防毒面具套入頭部,令眼鏡飛脫,又被強行張嘴,有警噴胡椒噴劑入其口腔。黃均否認,指不合情理,「肯定沒有發生」」。

案件周五(24 日)續審。黃將繼續作供。
小隊指揮官:18 日早上有「暴徒」湧出理大

案發時警方小隊指揮官、駐守機動部隊 B 連的高級督察黃瀚緯供稱,2019 年 11 月 17 日晚上 7 時他與隊員於加連威老道及科學館道一帶設置封鎖線,並截查途人。黃在晚上 10 時前,經搜查後容許數十人從理大離開。

他續稱,翌日早上 8 時多,突然有一批「暴徒」從理大暢運道「湧出」,衝向警方防線,並向警方投擲汽油彈及雜物,警方隨即施放催淚彈及橡膠子彈。

黃:科學館保安員示意「暴徒」位置

黃續稱,期間有人趁亂進入科學館後方的露天停車場,部分示威者退回理大一帶,黃與 7 名警員進入科學館掃蕩,看到倉庫內雜物散落一地,包括頭盔、眼罩、自製盾牌,他稱相信是「暴徒」闖入科學館時遺下或丟棄。他稱,因擔心會受到伏擊,故小隊逗留一會便離開。

十多分鐘後,黃與同袍再次進入科學館掃蕩,到達地下大堂後,他看到幾位保安員站在櫃台附近,以眼神示意「暴徒」在電梯大堂,黃遂上前拘捕 17 人,看守被捕人士,並通知西九龍總區應變大隊中的「刑事應變小隊」。

黄同意被捕人沒反抗 「冇辦法同意」用噴劑不必要

代表第四被告的大律師指出,警員曾叫被捕人士跪低、雙手放頭像「打靶」;黃稱僅叫他們面向牆、趴低及雙手放頭,但沒有說「打靶」,「正常都唔會咁講」。

在辯方盤問下,黃指當日有警員說「要噴」,即制服被捕人士時使用胡椒噴劑,但他同意被捕人當時沒有反抗。辯方據此質疑,警員使用胡椒噴劑是完全不必要,黃回答「冇辦法同意」。

辯方續指,根據《警察程序手冊》,若警員使用胡椒噴劑,要呈交指定格式報告。黃表示同意,但稱「對 2019 年社運未必完全適用」。

辯方:警強行將防毒面具套頭 黃:肯定沒發生

辯方指出,第四被告曾遭防暴警察,強行將防毒面具套入其頭部,並使其眼鏡飛脫;黃稱不合情理,「呢件事肯定沒有發生」。

辯方播放一段疑由現場被捕人士拍攝的直播片段,顯示一名男子雙手舉高,辯方指他為第四被告。片段背景聲疑為警員喝罵聲,「趴低呀,等咩呀!」、「擰轉面!」

辯方再指,第四被告曾在科學館內被警員強行張開嘴巴,將胡椒噴劑噴入其口腔,黃不同意。

案件周五(24 日)續審,黃將繼續接受辯方盤問。

6 被告被控暴動 案發時 15 至 20 歲

6 名被告依次為陳俊邦、陳頌欣、郭添明、羅健洋、李日朗以及袁太林,案發時各人介乎 15 至 20 歲。李及袁分別為理大專上學院及高級文憑課程學生,其餘 4 人並非理大學生。他們否認於 2019 年 11 月 17 至 18 日,在理工大學一帶與其他人參與暴動。

DCCC 191、192、195、197、199、20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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