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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消防隊長被指訛稱買私樓自住卻放租 呃 780 萬元按揭 8.23 轉區院訊

高級消防隊長被指訛稱買私樓自住卻放租 呃 780 萬元按揭 8.23 轉區院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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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歲高級消防隊長被指訛稱購買一個新蒲崗私樓單位自住,但實為出租,以欺詐工銀亞洲銀行及按證保險公司,向其批出一筆約 780 萬元的八成按揭貸款。他被廉政公署起訴兩項欺詐罪,案件周三(3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被告自行應訊,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 8 月 23 日轉往區域法院再訊。被告續准以 5 萬元現金保釋,惟新增不得接觸控方證人及不准離港的條件。
被告被控兩罪 涉約 780 萬元

被告許智豐(38 歲,高級消防隊長),被控兩項欺詐罪。他被控於 2020 年 4 月 16 日至 2020 年 7 月 8 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藉作欺騙,即分別在按揭貸款申請中向工銀亞洲;及在按揭保險計劃下關乎按揭貸款的保險申請中,向香港按證保險有限公司,分別虛假地表示,他在完成購買九龍太子道東 638 號譽 • 港灣 7 座 32 樓一單位後,會佔用該物業,並意圖詐騙而誘使工銀亞洲批准按揭貸款申請和批出一筆港幣  7,791,742.73 元貸款,及意圖詐騙而誘使按證保險公司批准計劃下有關物業的上述按揭貸款保險申請。

ESCC 146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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