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警員被指於 2021 年至 2024 年間,獲建設銀行及按證保險公司批出逾 500 萬元按揭貸款,購買天水圍單位,但沒通知住用情況更改,被控兩項欺詐罪。案件周五(3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提堂。兩人被停職,有同一法律代表。
控方申請押後至 11 月 3 日再訊,準備轉介區域法院文件程序,獲裁判官屈麗雯接納。另要求增加擔保條件,包括將保釋金提升至現金 7,000 元、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及不得離港、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一星期報到一次等。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兩名警員被指於 2021 年至 2024 年間,獲建設銀行及按證保險公司批出逾 500 萬元按揭貸款,購買天水圍單位,但沒通知住用情況更改,被控兩項欺詐罪。案件周五(3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提堂。兩人被停職,有同一法律代表。
控方申請押後至 11 月 3 日再訊,準備轉介區域法院文件程序,獲裁判官屈麗雯接納。另要求增加擔保條件,包括將保釋金提升至現金 7,000 元、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及不得離港、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一星期報到一次等。
38 歲高級消防隊長被指訛稱購買一個新蒲崗私樓單位自住,但實為出租,以欺詐工銀亞洲銀行及按證保險公司,向其批出一筆約 780 萬元的八成按揭貸款。他被廉政公署起訴兩項欺詐罪,案件周三(3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被告自行應訊,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 8 月 23 日轉往區域法院再訊。被告續准以 5 萬元現金保釋,惟新增不得接觸控方證人及不准離港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