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港珠澳大橋造假案 嘉科前董事申永久終止聆訊 庭上披露早知違規決定不申報

港珠澳大橋造假案 嘉科前董事申永久終止聆訊 庭上披露早知違規決定不申報

分享:

港珠澳大橋香港段 2017 年遭揭發混凝土壓力測試疑造假,涉案的土木工程拓展署承判商「嘉科工程顧問」,19 名時任實驗室職員被控串謀欺詐等罪,全部罪成判囚。廉署在 2021 年再起訴兩名時任公司董事一項欺詐罪,指他們涉在測試中造假,詐騙約 200 萬元。

辯方申請永久終止聆訊,周二(7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處理。辯方指,「嘉科」案發時曾索法律意見,並決定不向土拓署披露事件,有關內容涉及法律專業保密權,因「嘉科」拒絕放棄相關權利,此舉將令被告無法在庭上解釋詳情。

被控的時任董事出庭作供,在控方盤問時披露,與土拓署會面時已知悉違規,重申據法律意見而沒有披露;他又不同意違規影響基建安全,指當時經覆檢認為大橋仍然安全。

辯方申永久終止聆訊
被告出庭作供

首被告梁永強(現 65 歲,工程師)由資深大律師陳政龍代表,案件由區院暫委法官嚴舜儀審理。辯方申請永久終止聆訊(Stay of proceedings),並傳召梁作供。

梁供稱,1979 年於港大理學院畢業後,加入「嘉科」的前身公司任職見習工程師,一直工作至 2020 年中,現於「建盛(亞洲)工程顧問有限公司」任職執行董事。梁指,他為英國及香港專業工程師學會成員,曾就結構工程及混凝土技術,在法庭以專家證人身份作供,亦曾於港大、城大和理大任教。

梁續講述公司結構,指他所屬的「嘉科工程顧問有限公司」(Jacobs China Ltd) 是母公司「嘉科工程集團」(Jacobs Engineering Group) 的亞太分部,而他直接向集團的亞洲區總監匯報。

辯方:基於法律專業保密權
被告不能解釋涉案詳情

辯方呈上被告就是次申請撰寫的證人陳述書,提到「嘉科」因港珠澳大橋香港段混凝土壓力測試疑造假一事,曾向公司律師,以及聘請「品誠梅森律師事務所」索取法律意見,當時梁參與其中,但他沒為自己另索取法律意見。

經諮詢意見後,「嘉科」最終決定不向土木工程拓展署披露事件。辯方指,有關內容涉及法律專業保密特權,而公司拒納放棄保密權利。

辯方指,案件正式審訊時,梁的辯護方向將圍撓他沒不誠實意圖、沒人欺詐土拓署,以及並非由梁決定不向土拓署披露事件。但基於保密特權,梁無法在庭上解釋有關詳情。

控方:不披露影響基建安全
被告:覆檢後仍認為安全

梁在控方盤問下供稱,案發時為「嘉科」的營運總監,承認是香港分公司工程部的「第二把交椅」。控方指,律師會按照客戶利益提供意見,而案發時律師是向「嘉科」提供意見;梁同意,指是公司就港珠澳大橋一事索取意見。

控方續指,按梁的說法,即「嘉科」沒放棄法律專業保密特權,故梁不能依賴當時的法律意見,於本案作出辯護。梁同意,指沒公司同意,他不得披露當中內容。控方質疑,不披露違規事件牽涉不誠實;梁則強調公司經徵詢法律意見後作出有關決定。

控方問及,梁於何時得悉涉案的混凝土測試出現問題?梁稱約於 2016 年 7 月,當時上司著他了解事件,並通知公司內部律師跟進。

控方續指,不披露違規將影響基建安全。梁不同意,指雖然以金屬代替混凝土作測試的做法不能接受,但經覆檢資料和梁自行撰寫的專家報告後,仍認為基建安全。

翻查資料,廉政公署 2017 年 5 月公布,已拘捕「嘉科」兩名高層人員及 19 名職員,揭發懷疑造假事件。政府同月表示,土拓署於 2016 年年中 ,檢查混凝土磚測試報告時發現不尋常跡象,經內部調查後,決定將個案轉介廉署。

被告:與土拓署會面時已得悉違規
調查後據法律意見不披露

梁另提到案發期間,他曾代表「嘉科」與土拓署會面,自己當時已知出現違規事件,但由於「尚未有定論」,故會上未有向土拓署提及。

控方指,即使調查完結後,「嘉科」仍沒向署方披露事件。梁表示,「無披露因為中間好多嘢發生咗」,並再度重申因法律意見而不作披露。

控方續問,公司高層或只顧及自身利益而不顧梁;梁稱不知道。至於當時梁為何不自行索取法律意見,他表示因事情關乎公司合約,與他自身無關。控方指,公司選擇不向政府披露問題,而梁跟從公司做法。梁不同意,指理解公司基於法律意見而作出有關決定。

控方再指,梁跟隨公司指示行事;梁稱部分同意,指會執行公司的商業決策,在涉案事件上他亦跟隨公司決定。控方問及,公司或為保利益而令梁置身危機中。梁不同意,強調一直以公司代表身分行事,包括調查和回應違規事件。

兩董事被控欺詐土拓署

兩名被告分別為嘉科時任營運董事梁永強(64 歲,工程師),及嘉科時任部門董事 Leslie Harry Swann (70 歲,工程師),均為被起訴時年齡。

兩人同被控一項欺詐罪,指他們於 2016 年 7 月 28 日至 2017 年 5 月 10 日期間,故意隱瞞嘉科職員曾使用已經測試或高強度的混凝土磚或金屬校準柱,以代替混凝土原始樣本磚作為測試,意圖詐騙而誘使土拓署向嘉科發放 1,971,514.96 港元款項,導致嘉科獲得利益及土拓署蒙受不利。

翻查資料,港珠澳大橋香港段在 2017 年爆出混凝土壓力測試造假醜聞,政府最終須額外斥資 5,800 萬元補救。廉署於同年起訴土拓署承判商嘉科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19 名前實驗室職員,其中 18 人被控串謀詐騙,1 人被控使用虛假文書。當中 7 人認罪,另 12 人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被判囚 8 個月至 32 個月不等。

DCCC1065/2021
焦點
最新文章
最新影片

訂閱支持,撐起《法庭線》

所有報道免費向公眾開放,
有賴讀者付費月訂或年訂支持營運。
全部訂閱收入均用於營運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