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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督察涉啟德站外襲擊女子 辯方指被告當時將考升級試 不會拿仕途作賭注

高級督察涉啟德站外襲擊女子 辯方指被告當時將考升級試 不會拿仕途作賭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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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1 月 26 日,被告劉震宇應訊後離開法院。
辯方質疑事主證供前後不一

辯方大律師童秀儀周五結案陳詞指,涉案為「好短暫嘅襲擊」,事主同意沒看到被告觸碰自己的過程,且觸碰「好輕力」、「感覺上行緊嘅時候摸」,與辯方指被告或不小心觸碰吻合。

辯方又指,警方為事主錄口供時,事主指案發後自己隨即向左望,看到 2 至 3 米外有一個男人,即被告;惟事主早前供稱,忘記了當時向哪邊望,被告則於 1 至 2 米外,「點解佢想縮短個距離呢?」,質疑事主前後口供不一。

辯方亦指,事主稱沒留意案發地鐵站附近是否多人,其他證供則顯示「人群係一浸一浸嚟」。事主又指看不到被告下屬、早前作供的偵緝警署警長呂海日,惟呂供稱自己正正在被告右邊,並指沒看到被告觸碰事主,質疑「3 秒內嘅事,都有種種矛盾」。

辯方指事主沒截停被告質問

辯方又指,事主與朋友當時尾隨被告,拍下片段交給警方,但沒當場截停被告。辯方稱,「呢 4 個女子 10 點幾都唔返屋企」,附近又有地鐵站職員、路人等,他們根本不用害怕截停被告對質。

至於控方指,被告與同行的呂當時步速變快,判斷被告有逃走意圖;辯方指,片段顯示呂從沒向後望,地鐵站又有許多雜聲,加上當日下雨,控方沒證據證明被告得悉有人跟隨自己故逃走。

事主早前另供稱,案發後看到被告回頭向她「猥瑣笑」,遂判斷是被告犯案。辯方以「hearing is not listening」為例,指被告未必真的看到事主,片段亦顯示事主當時只叫囂「摸完人就走」,沒明確指出犯案者是「前面著藍色西裝嘅人」,即被告。

辯方指燈光昏暗
不能確定被告是否「猥瑣笑」

辯方續指「至於笑容猥瑣,好同意法庭所講,所有笑容都係臉部扭曲」,加上當晚燈光昏暗,「我哋嘅嘴得幾大?我今朝度過,我有 5 至 6 cm … 喺 2 至 3 米距離,係咪真係睇得到?呢個係值得商榷」。

辯方續指,事主供稱被告「猥瑣笑」,惟事主朋友供稱被告的笑容為「不懷好意」,另一事主朋友則供稱只看到被告「微笑」,重申在燈光昏暗下,「對於證供,我哋著實有保留」。

辯方指被告不會「攞仕途做賭注」

辯方稱被告「公務非常繁重」,一人兼顧 3 組,故案發當日十分疲倦,兼身體不適,又指被告當日原本想坐的士離開,但其下屬截不到車,故二人在大雨下奔跑。片段顯示被告步伐不穩、須下屬攙扶,故被告可能是不小心掃到事主。

辯方又指,被告原定在案發後約 2 周參與總督察「升級試」,反問「會唔會有人攞仕途做賭注?… 嗰一秒嘅觸碰佢有咩得著?… 佢有咩動機去做呢件事?我哋嘅立場係冇」,並指「正如控方第五證人(呂)話佢係警隊明日之星,點解佢會咁樣做去破壞自己嘅仕途?」

裁判官劉淑嫻將案件押後至 2 月 29 日裁決,被告續准保釋。

事主稱遭摸膊頭手臂

被告劉震宇 Lau Altamiranda Daniel Chun Yu(37 歲,報稱公務員)被指於 2023 年 4 月 6 日,在啟德站 A 出口附近襲擊莊姓女子。

涉事 18 歲事主早前供稱,4 月 6 日晚與朋友在啟德站外行人走廊聊天,當時身著短衫短褲,突然感到有一隻手從後摸其右膊至上臂,歷時約 1 秒,但沒觸碰到其皮膚。

翻查資料,被告曾代表警方出席多個記者會;據警方的宣傳片,指被告出生於委內瑞拉。

KTCC1522/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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