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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中環「和你 Lunch」 兩男生認非法集結還押 6.6 候判

11.13 中環「和你 Lunch」 兩男生認非法集結還押 6.6 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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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11 月網民發起中環「和你 Lunch」,兩名男生被指拆除圍欄、用膠袋拉起防線,周五(20 日)在區域法院承認參與非法集結罪。辯方求情指,當日氣氛大致和平。

案件押後至 6 月 6 日判刑,以候索取勞教中心及教導所報告,兩人還押候判。涉案圍欄的維修費為 2.76 萬元,二人須各賠償 1.38 萬元。

首被告認搬「雪糕筒」到馬路中心

案情指,案發當日有人於畢打街一帶集結,部分人穿一般上班服裝,其他人則穿黑色衣服並戴上口罩。有人叫喊「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等口號,及後有人以竹枝、圍欄和垃圾等築起路障。兩名被告與他人合力拆除圍欄,將其放在馬路,又用膠袋拉起防線。警方其後清場及拘捕兩人。

首被告鄭溢被捕時穿著黑色短袖 T 恤、戴有防毒面具及護目鏡,他警誡下承認參與非法集結,搬「雪糕筒」到馬路中心。李當時全黑打扮,背包內藏手套、口罩及白色 T 恤。他於警誡下稱看到網上呼籲到場參加集會,期間只有叫喊口號。

辯方求情指兩被告沒有案底,案發時分別 17 及 18 歲,並願意作出賠償。辯方指,鄭溢參與集結的時間少於 1 小時,雖然高峰期有 300 人集結,但並非所有人積極參與,現場亦不少上班族,「可以話係塘邊鶴」。

辯方求情:當日僅十多人激烈參與

代表次被告李崇希的律師指,案發時氣氛大致和平,甚至有路人經過,只有十多人是「激烈參與者」,當時的非法集結亦非最嚴重的情況。辯方指李可能沒有聽到警方警告,並非聽到警告後仍故意留下。辯方提出為李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遭拒。

被告依次為鄭溢(19 歲)及李崇希(20 歲),兩人均報稱學生,被控一項非法集結罪,指他們於 2019 年 11 月 13 日,在香港中環畢打街一帶,與其他人參與非法集結。鄭溢另被控一項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用品罪,指他於同日同地使用口罩,該罪存檔法庭。

DCCC611、612/2020 (已合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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