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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油麻地|23人被控暴動 12人開審前認罪求情 還押明年7月判刑

11.18油麻地|23人被控暴動 12人開審前認罪求情 還押明年7月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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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人開審前認罪

12 名被告依次為李諾琳(17 歲)、王志聰(23 歲)、黃文澤(23 歲)、黃梓泓(18 歲)、温英傑(27 歲)、鍾景筒(21 歲)、唐誌崙(26 歲)、黃雅琳(21 歲)、蘇浩臻(25 歲)、黃羽薇(19 歲)、廖志文(26 歲)及黃冠鋒(21 歲)開審前認罪。

控罪指,他們於或約於 2019 年 11 月 18 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連同梁嘉淇及其他人參與暴動。

辯方求情:被告失教席屬懲罰
另被告料獄中進修碩士學位

案件周五(1 日)求情,大部分辯方採納書面陳詞。代表黃雅琳的大律師指,她案發時為學生,夢想成為教師﹐即使知道會因本案定罪,遭取消教師資格,仍然努力爭取註冊。大律師盼法庭考慮,她已獲得失去教席的懲罰,予以輕判。

代表蘇浩臻的大律師指,被告父母希望被告完成碩士學位,故他在候審期間努力讀書,完成學業後、即在本案審前覆核 5 個月前,去信法庭表示認罪。辯方又指,被告十分上進,還押期間不斷進修,獲取不同證書,料在獄中修讀第二個碩士學位,盼服刑後貢獻社會,希望法庭給予全數三分一扣減

黃羽薇的代表大律師則表示,事發至今已 4 年,認為本案有延誤。他強調並非投訴,僅盼法庭考慮被告在 4 年間的更生。暫委法官黃雅茵聽畢求情,將案件押至 2024 年 7 月 19 日判刑,期間眾被告繼續還押。

11 人不認罪受審

餘下 11 人不認罪受審,包括林樂進(28 歲)、林迪倫(20 歲)、劉思琪(19 歲)、梁健朗(24 歲)、譚啟沖(24 歲)、謝承峯(23 歲)、王俊元(22 歲)、蘇定楠(18 歲)、馮文杰(19 歲)、張健森(21 歲)及張敖妍(18 歲),案件押至 2024 年 2 月 8 日結案陳詞。

DCCC800/2020、DCCC577/2021(Consolid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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