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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油麻地|7人認暴動6.29判刑 辯方:2019年11月是「回歸以來黑暗」日子

11.18油麻地|7人認暴動6.29判刑 辯方求情:2019年11月是「回歸以來黑暗」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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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堵理大內示威者,有市民發起到油麻地「圍魏救趙」與警員爆發衝突,213 人被控暴動。其中 7 人周五(2 日)在區域法院承認暴動罪,還押至 6 月 29 日判刑。案情指 7 人逃離現場時被截獲,其中兩人身上管有鉗、鐳射筆等物品。

辯方求情時形容,2019 年 11 月是「回歸以來黑暗」的日子,又指現時香港已「由亂及治,由治及興」,陳詞期間一度哭泣,稱被告因一時衝動犯案。辯方又提到,另一被告很大機會代表龍舟港隊出戰亞運,但因本案被逼放棄,又為到父親帶著擔憂和遺憾離世,心如刀割。

另有辯方指部分被告受社會氣氛影響犯案,願將來報效「生於斯,長於斯」的地方;及向受影響市民和警方道歉。
7 人認暴動罪 管武等罪存檔法庭

7 名認罪被告為胡海維(現年 23 歲,學生)、翁永勝(現年 21 歲,學生)、溫育賢(現年 26 歲,學生)、許鵬毅(現年 30 歲,文員)、葉穎燊(現年 24 歲,裝修工人)、張芷晴(現年 23 歲,無業)和周鳳彥(現年 30 歲,編輯)。

張和周另被控的「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以及周被控的「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均獲存檔法庭。

案情:兩被告被搜出鉗、鐳射筆等物品

同意案情指,示威者於 2019 年 11 月 11 日起進佔理大,其後被警方包圍。有人經連登、Telegram 呼籲「圍魏救趙」,到不同街道組成「戰線」,「營救」理大內示威者,其中一條戰線包括彌敦道至加士居道一帶。

警方當晚 9 時許到達該區一帶,推進期間遭示威者投擲汽油彈等雜物,警方發射催淚彈驅散示威者。約 10 時半至 10 時 45 分,警方防線抵達彌敦道與窩打老道交界,與示威者對峙,本案 7 名認罪被告均於上址參與暴動。當時有過千示威者,大部分人衣衫全黑,以口罩、防毒面罩遮蔽容貌,部分人戴頭盔、護目鏡等裝備,期間有人以鐳射筆、傘陣、設路障、投擲至少 251 枚汽油彈與警方對峙。

警方晚上 11 時 26 分採取圍捕行動截獲 213 人,本案 7 名被告逃離現場時被當場截獲。其中在被告張芷晴身上搜出銀色鉗、有損壞的鐳射筆、手套和防毒面具等物品。被告周鳳彥則答有鐳射筆、鏍絲批、黑色手套手袖,及多張現金券。

讀畢同意案情後,法官陳廣池指案情沒有詳細列出各人被捕時身上的物品,如身份證、現金或信用卡等,又指沒有提及各人身上有否法律支援卡片。控方索取指示後回應,各被告的隨身物品沒有特別證據價值。

辯方:2019 年 11 月是「回歸以來黑暗」日子

代表被告胡海維的大律師求情指,2019 年 11 月是「回歸以來黑暗」的日子,又指現時香港已「由亂及治,由治及興」,陳詞期間一度哭泣,稍為停頓後指,事件對胡有摧毀性,他因一時衝動掩蓋理智而犯案。

代表周鳳彥的大律師指,2019 年社會運動令社會撕裂,至今仍未能完全修復傷痕,但周在過往數年盡其一己之力盡量修補撕裂;又引述其僱主、慈善團體《時光 Time Capsule 》創辦人鄭美姿的求情信,指周盡心工作,協助「除去誤入歧途青年的偏見」。

至於翁永勝的代表大律師則指,他原本很大機會可入選龍舟港隊出戰亞運,亦原獲中大有條件取錄,但因本案被逼放棄。翁親撰求情信指,他對其衝動和不成熟行為感到後悔,更令父親帶著擔憂和遺憾離世,令他感到心如刀割,承諾日後負責照顧母親。

辯方:被告受社會氣氛影響犯案

辯方亦指,部分被告受社會氣氛影響下犯案。其中許鵬毅在求情信中承認案發時欠缺理智,難辭其咎;葉穎燊表示勇於承擔罪責,對社會仍有熱誠,「好喜歡呢個地方」,期望在服刑時充實自己,將來報效「生於斯,長於斯」的地方。

溫育賢在求情信中表示案發時到場是為壯大聲勢,分散警方佈防。法官一度問及,溫被捕時管有頭盔。辯方回應指,頭盔防禦能力不高,當時僅放在背囊內;張芷晴則透過律師向受影響的市民和警方道歉。

DCCC843/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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