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8油麻地|8人暴動罪成 辯方求情稱案發至今逾4年 望法庭「以憐憫之心體恤」

11.18油麻地|8人暴動罪成 辯方求情稱案發至今逾4年 望法庭「以憐憫之心體恤」

分享:

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封理工大學,大批市民「圍魏救趙」,213 人在油麻地碧街一帶被捕,分拆成多案審理。其中涉及 23 人的案件,12 人開審前認罪,周五(19 日)判囚 3 年至 3 年 4 個月(見另稿);餘下 11 人不認罪受審,8 人罪成,同日於區域法院求情。

辯方指,案發至裁決日,已超過 4 年半,望法庭「以憐憫之心體恤」,稱本案對被告造成有形無形的壓力,並對其人生造成障礙。辯方另指,被告須遵守宵禁令,「每日失去咗部分人身自由」,又指被告「唔係太曳嘅年青人 ,可以改過」,望法庭輕判。

8人審訊後罪成、3人罪脫

被告林樂進(案發時 28 歲,下同)、林迪倫(20 歲)、劉思琪(19 歲)、梁健朗(24 歲)、譚啟沖(24 歲)、謝承峯(23 歲)、、蘇定楠(18 歲)、馮文杰(19 歲)受審後被裁定罪名成立;其餘 3 人,即王俊元(22 歲)張健森(21 歲)及張敖妍(18 歲)獲判無罪。

辯方:被捕至審訊「有頗長時間」

代表林樂進、劉思琪、馮文杰的大律師朱寶田求情時指,本案被告由被捕至審訊「有頗長時間」 ,對被告造成巨大心理壓力,亦影響到其人生規劃。

朱提到,劉成績優異,林、馮兩人則「可以話係零裝備」,沒證據指他們有作出破壞行為;另指 3 人有親撰求情信,形容「悔意遲嚟咗」,但望法庭考慮,作出額外扣減。

辯方:案發至判刑逾4年9個月
望法庭「以憐憫之心體恤」

代表林迪倫、謝承峯的大律師黃宇逸求情時稱,林為少年警訊領袖,服務社會;與未婚妻有結婚計劃,但人生計劃因本案延誤。另林獲中學教師、舍監等撰求情信,證明他樂於助人、有責任心。

謝則原本有工作假期的打算,因本案定罪須告吹;另指他閒時會做義工,如疫情期間曾派發食物及物資。

黃重申,兩被告犯下本案,與其本性不符,又指案發至裁決日,已超過 4 年 6 個月;至 9 月判刑時,將超過 4 年 9 個月,希望法庭「以憐憫之心體恤」,指本案對被告造成有形無形的壓力,並對其人生造成障礙。

黃補充,被告須遵守宵禁令,已經「每日失去咗部分人身自由」,望法庭輕判。

辯方:各被告「唔係太曳嘅年青人」

譚啟冲的代表大律師石書銘求情時稱,譚被捕時沒有裝備,亦沒作出甚麼行為「令咁壞嘅情況變得更加差」,重申其定罪將對他的未來計劃,造成很大影響,冀法庭採納今早同批被告的量刑起點。

梁健朗、蘇定楠一方均採納其書面陳詞;其中蘇的代表大律師姚本成提及,多封求情信力證被告的為人,指蘇與其他被告一樣,「唔係太曳嘅年青人 ,可以改過」。

DCCC800/2020、DCCC577/2021(Consolida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