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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理大衝突|2 男油麻地暴動表證成立 藝術系男生供稱為做功課到場拍攝

11.18 理大衝突|2 男油麻地暴動表證成立 藝術系男生供稱為做功課到場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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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堵理大內示威者,大批巿民聲援被困校內的示威者,2 名男生否認在油麻地暴動﹐在區域法院踏入第 11 日審訊。暫委法官葉啟亮周三(28 日)裁定案件表證成立。

案發時 18 歲、就讀藝術系男生選擇作供,稱當時他正準備一份「從新聞攝影看世界政治」功課,拍攝香港有衝突及沒有衝突時的對比相片﹐期間被捕。他指「同學擔心我啲相牽涉法律問題,唔適合用喺功課」,最終交功課時只呈交了部分相片。案件周四(29 日)續審。
男生被告:為做新聞攝影功課往佐敦拍攝
同學事後憂相片不適合用於功課

暫委法官葉啟亮周三(28 日)裁定案件表證成立,現年 21 歲的被告陳卓賢選擇作供。陳供稱,案發時 18 歲、就讀電影設計及攝影數碼藝術系一年級,當時他正準備一份名為「從新聞攝影看世界政治」的功課。

陳解釋,該功課需要拍攝政治新聞照片及撰寫文章,以反映一個地方的政治議題。他與兩名同學認為,對外國議題並非太了解,亦希望趁做功課記錄香港事件,因此選擇香港議題。

他表示,其構思是拍攝香港有衝突及沒有衝突時的對比相片,案發當日他從新聞得悉佐敦、油麻地有示威,遂乘搭港鐵由南昌站前往柯士甸站,再去佐敦拍攝。

陳表示,最初他需要拍攝 3 張相片,惟因做功課時被捕,「同學擔心我啲相牽涉法律問題,唔適合用喺功課」,最終交功課時只遞交了 2 張相片。案件周四(29 日)續審。

6 人開審前認罪 2 人不認罪受審

本案有 11 名被告,陳卓賢(18 歲)、黎鈞堯(26 歲)不認罪;張綽元(21 歲)、張凱𦲀(21 歲)、馮興榆(22 歲)、劉沛彥(22 歲)、梁俊傑(23 歲)及梁剛瑋(22 歲)開審前認罪;陳亮儒(25 歲)、鄭偉樂(19 歲)及洪主龍(21 歲)無出庭,遭頒拘捕令。

他們同被控於 2019 年 11 月 18 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一帶,連同賴帥彰等人一同參與暴動。

DCCC755/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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