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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朗豪坊|5 男否認非法集結開審 警稱被男文員肩撞 辯方指二人擦肩

12.24 朗豪坊|5 男否認非法集結開審 警稱被男文員肩撞 辯方指二人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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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有網民於平安夜發起「和你 Shop」行動,有市民於旺角朗豪坊遊行示威,事後 6 人被控非法集結等 8 罪。當中 5 男否認控罪,案件周一(10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

警署警長供稱,他案發時被次被告男文員以膊頭撞向他,形容撞擊力非常大,令他要向右褪一兩步,又指文員被制服期間曾掙扎反抗。

辯方則指,警長經過文員時,與他擦肩而過,警長便指控「佢襲警!拉佢!」再把文員按在地上,期間他並無掙扎及反抗,亦沒有抗拒及防礙警員。作供警一概否認。案件周二(11 日)續審。
警:次被告以肩膊撞我 又大叫「走呀」

警署警長 50203 周偉德案發時隸屬旺角警署活動管理組,當日在朗豪坊進行反罪惡巡邏。及至晚上 7 時 40 分,周從通訊機得知,位於朗豪坊的連鎖咖啡店星巴克,被黑衣人破壞,於是身穿防暴裝到場執勤。他發現有約 100 名身穿黑衣的人聚集,部分人大聲叫囂,用粗口辱罵警員。而現場另有一班便裝同事正進行拘捕行動,現場有黑衣人大叫「黑警放人」。

周稱,他打算上前支援便衣警員時,突然有人撞向他的左邊身,而撞他的男子則向拘捕行動方向大叫「走呀」。周被撞後望向左方,見一名男子、即次被告羅家強向後褪。周隨即搭着羅,問「做乜撞我?」羅沒有回應。周形容撞擊力非常大,令他要向右褪一兩步。

警:次被告被制服時不停掙扎

周續指,當他嘗試制服並拘捕羅時,二人雙雙糾纏在地約半分鐘。羅不停掙扎,周未能制服他。另一名警員 33818 見狀上前協助制服羅,並鎖上膠索帶。周憶述現場環境惡劣,有人叫囂有人高空擲物,警方及後把羅帶返旺角警署。

辨方:怎得知被告右肩撞警 警:我感覺得到

代表羅家強的大律師盤問周偉德時指,周沒有看見被撞過程,為何可在書面記錄明確寫出被告以右膊頭撞向他?周回應因「我感覺得到,身體碰撞大家中有 common sense (常理)」。辯方質疑周聲稱被撞時正向前走,並無看見是誰叫喊「走呀」。周指當時叫喊聲音從旁邊傳出,「一個人側邊嗌無理由唔知」。

辯方又質疑,為何周可憑感覺分辨被告以左肩還是右肩撞他。周解釋自己有運動習慣,若以左肩撞他則「唔順勢」,形容被撞時感覺到「軟淋淋」,之後看見被告向後褪,他事後亦沒有受傷。

辯方:被告從沒掙扎及反抗

辯方指出,案發時被告羅家強站在火車頭越南餐室及星巴克中間,當首批警員到達時,人群讓出通道予警員通過。當周警經過羅身旁時,羅與周的左肩互相擦過。周問「做乜撞我」,再隨即表示「佢(羅)襲警!拉佢!」周同時用手撳着羅,再把羅按在地上、臉朝下,而羅並沒有掙扎及反抗。及後另一名警員上前為羅上膠索帶,過程中羅從未叫過「走呀!」他亦沒有抗拒及防礙警員。作供警一概否認。

另一警員認沒親眼目擊被告防礙警員

與周警一同制服羅家強的高級警員 33818 陳瑞庭則供稱,當時在場聽到有人叫喊「死黑警、放人」等,及後目睹周警與一名男子在地上糾纏,該男子不停郁動反抗,擔心他會逃走,於是上前按着男子,為他鎖上膠索帶。

陳在盤問下承認,他到場時,周警已控制着羅,他沒有親眼目擊羅作出防礙警員的行為。

6 人被控非法集結等 8 罪

6 名被告依次為蔡芷珺(22 歲,教師)、羅家強(35 歲,文員)、馮志威(23 歲,電梯維修員)、梁宇正(21歲,電梯維修員)、崔泓力(23 歲,侍應)及麥承軒(18 歲,學生)。6 人同被控於 2019 年 12 月 24 日在旺角朗豪坊 4 樓中庭與其他人一起參與非法集结。

蔡芷珺另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警員 10186 和警長 33641;羅家強另被控故意阻撓及抗拒警署警長 50203;馮志威被控抗拒警長 48519;梁宇正被控抗拒警員 20294;麥承軒被控抗拒警員 10186。蔡早前承認全部控罪,被判囚 4 個月。

WKCC11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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