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國家安全處日前在機場閘口拘捕一名 26 歲男子,指他穿上有煽動字句的衣服,並在其隨身物品中搜出印有煽動字句的旗幟和衣物,以及他人的身份證。該男子被落案起訴「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管有煽動刊物」及「管有他人身份證」共 3 罪,案件周三(29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度提堂。
控方申請押後,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被告的手機和社交帳戶,審視有否涉及其他控罪。辯方提出保釋申請,控方反對。《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聽取雙方陳詞後,拒絕擔保,被告須還押至 2024 年 1 月 4 日再訊。被告保留 8 天保釋覆核權,將於 12 月 6 日作保釋覆核。
據了解,被告涉穿上印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及「香港獨立 唯一出路」的上衣,警方亦在其隨身物品搜出印有「光時」的旗幟。
被告被控煽動等 3 罪
被告諸啟邦(26 歲,無業)被控 3 罪,指他於 2023 年 11 月 27 日在香港,及香港國際機場登機閘口 205 或其附近,穿着一件印有陳述的上衣和公開展示該等陳述;以及無合法辯解而管有煽動刊物,即 3 幅旗幟和 1 件上衣,具意圖:
- 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及/或香港特别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
- 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
- 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或
- 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被告另被控一項「管有他人身份證」,指他在同日同地,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管有他人身份證。
WKCC5138/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