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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歲男認向網友發送中學時期14歲女友裸照等 認非禮、發佈兒童色情物品等

26歲男認向網友發送中學時期14歲女友裸照等 認非禮、發佈兒童色情物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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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歲前溜冰教練在討論區,看到有網友提出交換女伴私密照,為了看網友女友的色情照,遂向對方發送中學時期前女友的裸照及影片,包括顯示前女友胸部、裙底及為他手淫。該男子周四(5 日)在區院承認非禮、製作及發佈兒童色情物品等 9 罪,案件押後至 11 月 13 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心理報告,期間還押。

案情指,被告和事主 X 於 2012 年為中三同班同學,其後成為情侶,翌年 11 月分手,期間曾進行親密行為及拍下過程。X 之後轉校,獲被告通知已刪去所有私密照。惟 X 於 2020 年,收到舊校訓導主任致電,指網上討論區流傳她的不雅照,涉及共 209 張照片及一段錄像。

案情:被告當時與 X 為情侶、課室內摸胸

案情指,2012 年 9 月,被告和 X 為中三同班同學,同年 12 月成為情侶,翌年 11 月分手。兩人期間曾進行親密行為及拍下過程,X 亦不時應被告要求,自拍裸照或不雅照片。

2012 年 12 月,某日小息期間,課室內只有 16 歲的被告和 14 歲的 X,被告要求摸 X 胸部,X 同意。被告在課室一角掀起 X 的上身校服,並扯高 X 的胸圍及摸其胸部,用電話拍攝她赤裸的上身,過程歷時約 20 分鐘。被告又曾於 2013 年 9 月至 11 月某日,在午飯或小息期間在課室內摸 X 胸部。

2012 年 12 月至 2013 年 3 月某日,被告邀請 X 到其住所,被告帶 X 入睡房,兩人擁抱接吻,期間撫摸 X 胸部、腰及臀部,並用電話拍下過程。另被告要求 X 幫他手淫,並摸 X 胸部,被告約 15 至 20 分鐘後射精,整個過程歷時 4 至 5 小時。

案情:事主獲舊校訓導主任通知
網上討論區流傳不雅照

被告於 2015 年底 在 Instagram 向 X 發送其裙底照,X 不斷要求被告刪除照片,X 因擔心照片流出而情緒受困。被告其後向 X 發送 Dropbox 帳戶連密碼,內附約 30 張 X 的裸照及裙底照,X 將全部照片刪除。X 於 2016 年 8 月轉校,被告曾向她表示已刪除所有照片。

X 其後輟學,情緒持續受困,並於 2018 年 9 月把事件告知母親,兩人相信被告已刪除所有照片,故沒有報警。

至 2020 年 8 月,X 收到舊校訓導主任致電稱,網上討論區流傳她的裸照等,涉及共 209 張照片及一段錄像。

被告警誡下認曾摸 X 胸部等
知道對方當時為 14 歲

被告於同年 9 月 2 日被捕。被告警誡下承認曾摸 X 胸部、腰及臀部,X 曾為他手淫等,而他知道 X 當時為 14 歲。被告稱,看到有人在網上討論區,邀請交換女伴的色情照片或錄像,由於他想看別人女友的色情物品,遂將 X 的影像發送他人,但對方沒有向他發送任何色情物品以作交換,而當時被告已與 X 分手。

另警方在被告的睡房內發現三張展示 X 胸部的照片,又在其手提電話及 USB 裝置內發現 X 的不雅或色情材料,包括展示 X 的胸部、裙底照、露出胸圍等照片,另有事主為被告手淫、口交等錄像,均在 X 未滿 16 歲時拍攝。

被告承認 9 項控罪

被告 K.C.H.W.,現 26 歲,承認兩項非禮、一項向年齡在 16 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兩項制作兒童色情物品、一項發佈兒童色情物品和三項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

DCCC258/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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