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守東九龍總區的 28 歲警員,涉於 2023 年 6 月 5 日凌晨休班時,駕駛私家車在旺角疑撞到一輛的士,致該輛的士失控撞倒一名女途人;而另一的士則疑收掣不及撞向警員的私家車。
事隔半年,警員被起訴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案件周五(12 月 1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首度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控方指經索取法律意見後,案件將轉介至區域法院處理,申請押後以待準備轉介文件,獲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批准。
案件押後至 2024 年 1 月 12 日再訊,期間被告准以 5,000 元現金擔保、在報稱地址居住、不得駕駛任何車輛和交出車牌。警方回覆《法庭線》查詢,指涉案警務人員已被停職。
控罪指危駕致一人
身體受嚴重傷害
被告姚新燊(28 歲,報稱警察)被控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指他於 2023 年 6 月 5 日在旺角彌敦道與旺角道交界,在道路上危險駕駛一輛私家車,引致馮姓人士身體受嚴重傷害。
警方回覆《法庭線》查詢,指涉案警務人員已被停職,又指警隊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
KCCC3148/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