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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控方指公民黨一直立場是以否決迫特首回應「五大訴求」 鄭:非統一立場

47人案|控方指公民黨一直立場是以否決迫特首回應「五大訴求」 鄭:非統一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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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三(21 日)展開第 71 天審訊。鄭達鴻接受控方盤問時,指不同意公民黨有統一立場,要否決財政預算案、迫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但承認知悉黨有此立場。

控方另引被告彭卓棋的選舉單張提及「民主派…提倡…否決財政預算案,逼使當權者回應五大訴求」,指公民黨是民主派一員,因此單張所指亦等同公民黨立場?鄭未及回答,法官及控辯雙方作一輪討論,其後鄭答「我認為呢個係佢(彭)對民主派嘅理解」。

另外,鄭早前稱若當選,擬就否決預算案一事用「豁免機制」,申請免跟隨黨立場投票。法官追問下,鄭稱曾對其選舉經理透露該想法,但忘記她有何回應。案件周五續審。

周三實時報道:
【實時更新】47人案|第71日審訊 控方質疑鄭達鴻稱最壞情況或退黨是否屬實
辯方完成盤問
鄭稱李予信應沒直接討論前期工作

首名作供被告鄭達鴻第五日出庭作供,李予信的代表大狀關文渭繼續盤問。關再次問及李是否鄭的「Plan B」。鄭確認,他曾稱在 2020 年 3 至 5 月時,李有機會排他港島名單第二,而公民黨內部文件「香港島 鄭達鴻 李予信 立法會選舉工程前期工作計劃」能顯示此點,但最終未有成事,公眾也不知情。

法官李運騰追問,李予信有否參與籌備該前期工作計劃?鄭答「佢應該有睇過」。官澄清其問題是鄭、李曾否討論工作計劃?鄭稱李應沒直接討論,而他自己則有份,最後由其選舉經理撰寫計劃文件。

法官陳仲衡問,文件列出 6 項待辦事項,李予信有否展開工作?鄭達鴻稱,他曾與李聯合派發《國安法》單張,上有二人「單頭照」,另因二人為東區區議員,字眼遂以「港島區區議員」牌頭印製,但沒提及出選哪個區。

李運騰其後問關,李予信是何時涉足「35+」,關需否向鄭指出其案情?關稱這點很清楚,是李 2020 年 6 月 20 日遞交提名表格之時,又或前一日出席公民黨造勢大會之際,但不是鄭可以評論的事。關結束提問後,辯方完成盤問。

控方:否決預算案是公民黨一直立場?
鄭稱知悉有該立場但非統一

控方隨即展開盤問,其方向主要質疑鄭知悉公民黨的立場,就是否決《財政預算案》,迫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

主控萬德豪問及,公民黨發予黨員參選人的「論壇天書」提到,無論是否被 DQ,公民黨都不會改變固有原則及立場,問鄭是否留意到黨的立場?鄭確認。鄭又確認,公民黨於 2020 年 3 月 25 日記者會前,曾召開立法會選舉籌備會議,譚文豪提過否決所有議案。

萬問,否決預算案是公民黨一直的立場?鄭稱,「唔係統一立場。」萬指,但是你知此為黨立場,鄭指,「楊岳橋同譚文豪嘅 line。」萬指,公民黨 3 月 25 日的記者會都有提過?鄭同意,但指郭家麒表達不同的講法,「佢意思係佢睇過(預算案)如果覺得好嘅話會贊成」。

萬其後引用記者會發言謄本,再指郭不是說公民黨不會運用否決權,不迫使政府回應「五大訴求」。鄭稱,「佢無話唔用。」

萬再對鄭指出控方案情,指公民黨的立場很清晰,就如該次記者會所示,要否決預算案,迫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鄭稱不同意。萬再指,但鄭一直知道黨有此立場。鄭覆「我知悉。」

控方引彭卓棋選舉單張
指「民主派立場亦是公民黨立場」

萬亦指,從鄭達鴻的電腦中,檢取到一張港島區另一參選人彭卓棋的選舉單張照片,並引用該單張盤問。依庭上可見,該單張寫有:

立法會選舉將至,民主派提出立會過半「35+」願景,提倡運用立法會權力,否決財政預算案,逼使當權者回應五大訴求

萬問鄭,公民黨是否「民主派」一員?鄭同意。萬再問,彭在單張所提及「民主派」的立場,亦是公民黨的立場?此時律師席傳出雜聲。鄭稱,「民主派係一個好大嘅一個團體。」萬再重申問題,鄭的代表、資深大狀潘熙質疑,那是彭的單張,認為鄭難以作出解讀。

法官陳慶偉指,單張上是彭對於公民黨的理解。鄭其後稱,「我認為呢個係佢(彭)對民主派嘅理解。」李運騰又指,這不代表鄭同意。李其後問,鄭是否同意管有彭選舉單張的照片?鄭先稱,「係喺我嘅議辦嘅 notebook 裡面」,其後在追問下同意管有。

李一度關注為何沒有其他參選人的單張,陳慶偉問,是否有機會用於競選論壇中作出攻擊?鄭指,「有嘅,我哋助理會定時搜集唔同嘅候選人嘅單張。」

鄭稱曾向經理透露
擬申豁免跟黨立場投票

鄭早前供稱,若他當選而公民黨堅持否決預算案,他會申請「議員豁免跟隨黨立場投票機制」,而「最壞嘅情況係可以退黨」。控方問鄭,有否聽過李予信會使用,以及鄭有否與他人討論過會使用?

鄭稱,李沒有與他討論過,至於他本人則曾告知其選舉經理 Catherine Cheung。萬追問對方有何回應,鄭稱不記得,又指「佢一直以嚟都知我同個黨有啲問題」。

陳仲衡問,鄭是否想黨知悉?鄭稱,「嗰一刻唔想,因為喺選舉期間,就要跟返黨個 line,當選到之後,先會有 bargaining power(議價能力)去講。」陳追問,為何要告知選舉經理?鄭稱,「因為競選經理係我選舉期最親密嘅人。」

官質疑經理要對黨忠誠
鄭:「議辦係同一條船」

陳慶偉亦追問,選舉經理是否鄭的僱員?鄭稱,「佢係我搵返嚟,跟住向黨申請薪金去支付佢。」陳再問,她是否黨員?鄭靜默後稱,「嗰一刻我唔清楚」,追問下稱「可能係黨員。」

陳慶偉一度質疑,若她是公民黨黨員,對黨要有一定忠誠,為何鄭要告知她當選後,會成為公民黨的反叛者(a rebel)?鄭稱,「因為我都已經講咗,我唔清楚佢嗰一刻係咪黨員,因為佢就算係,都係一個好疏離嘅黨員,同埋喺選舉期間,議辦係同一條船。」

陳再追問,選舉經理會出席其他會議,不擔心她會把秘密向黨洩露?鄭答稱,「不擔心。」

鄭稱「最壞情況係可能退黨」
控方質疑是否屬實

萬德豪續追問鄭講述過程,鄭稱,討論〈墨落無悔〉簽署時,其選舉經理知道他曾提出意見,「所以佢本身就想安撫我,我就同佢講嘅,如果真係改變唔到,會用個機制。」萬問,就是如此?鄭稱「係」,並在追問下指「最壞嘅情況係可能會退黨。」

萬隨即質疑鄭再作補充,問鄭是否「老作」(make it up)?鄭否認。

陳慶偉其後又問,鄭有否想過對黨誠實,告知執委、黨團?鄭稱,「喺佢地討論否決財政預算案嘅時候,我已經表達咗我嘅反對意見,就係因為改變唔到。」

官質疑競選時開空頭支票
鄭:選舉期間要跟黨

法官陳慶偉周三亦引李予信、鄭達鴻的的工作計劃文件,​​當中提及「一同建立公民黨之整體形象」,而公民黨形象,是會否決《財政預算案》,亦為莊嚴承諾,問鄭是否指不受此承諾所約束?鄭稱,「喺選舉嘅期間要跟黨。」

鄭在追問下稱,如果有幸成為立法會議員,會嘗試改變,更指「如果豁免不獲批准,最壞情況係退黨。」陳其後問,即是刻意作出空頭支票(empty promise)?鄭答稱,「係喺選舉期之中嘅承諾。」

此外控方盤問時引公民黨文件,鄭稱是 3 月記者會之後的內部檢討會議紀錄,指自己並沒出席,「因為我之前發表過意見,但係我嘅意見不被接納,所以呢類型嘅會議我好少去」。

辯方大狀突稱需離庭
官押後周五訊

本案是日提早休庭。下午開庭約半小時後,代表彭卓棋的大狀盧敏儀突站起身,神色緊張地向法庭致歉,並表示要去一趟醫院,隨即連番喘氣、手掩臉抖大氣,又數度除下大狀假髮再戴上。李運騰准她離開,並指先行休庭。

坐在盧身旁的兩名大狀,包括代表何啟明的阮偉明及代表楊雪盈的張耀良,則在一旁替她收拾。盧隨即奔出法庭。

休庭期間,原先坐在證人枱的鄭達鴻亦背上背包擬離開,其代表大狀潘熙揚手,對鄭指尚未正式退庭。不久法庭書記宣布,3 名法官決定押後案件至周五續審。

HCCC6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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