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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法官裁定16名不認罪被告表證成立 13被告擬作供

47人案|法官裁定16名不認罪被告表證成立 13被告擬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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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五(9 日)展開第 64 天審訊。法官裁定,16 名不認罪被告,全部表證成立。理由稍後頒布。除吳政亨、楊雪盈、余慧明 3 人暫時料不作供外,其餘 13 名被告擬作供,另部分被告擬傳辯方證人(見內文表)。

案件押後至下周一(12 日)續審,料將開始辯方案情。辯方透露,擬呈錄音、電郵文件等證據。法官根據辯方估計作供所需時間,推算辯方案情料需約 39 日處理。

周四報道:
47人案|黃碧雲、吳政亨等中段陳詞爭議「非法行為」定義 法官周五作裁定
官裁定 16 被告均表證成立
13 被告擬作供

控辯周四就 4 名被告吳政亨、黃碧雲、林卓廷、何桂藍「毋須答辯」(no case to answer)陳詞後,3 名《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陳仲衡及李運騰,周五(9 日)裁定 16 名不認罪受審被告均表證成立,理由稍後頒布。

辯方其後依次交代被告擬否作供、傳召證人,以及估計需時。除吳政亨、楊雪盈、余慧明 3 人稱暫時料不作供外,其餘 13 名被告均擬作供。另有 5 人擬傳辯方證人,其中吳政亨擬傳兩名證人;餘下 4 人即鄭達鴻、梁國雄、施德來、李予信,各擬傳一名證人。

辯方將呈錄音、電郵等證據
官料需時 39 日處理

吳政亨代表大狀石書銘透露,證物包括約 27 分鐘的錄音,另傳召證人講述吳發送、撰寫電郵等;彭卓棋代表大狀盧敏儀則稱,屆時會呈上區議會的文件。李予信代表大狀關文渭亦稱,會呈交文件,暫不方便透露內容。法官李運騰則笑言,相信法律爭議會難以避免。

李運騰根據辯方估計作供需時,指控方盤問或涉大量文件,會比辯方主問用多兩至三倍時間,陳慶偉則推算,辯方案情共約需 39 日。

HCCC6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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