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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男女被指「私了」便衣警 案發13歲少年擬認暴動等罪 續還押5.2答辯

6男女被指「私了」便衣警 案發13歲少年擬認暴動等罪 續還押5.2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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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10 月,有便衣警員疑在將軍澳尚德邨示威現場被示威者「私了」,3 男 3 女被控暴動及非法禁錮等罪。當中一名案發時 13 歲少年被告一度缺席聆訊,至 2022 年 7 月,連同「健仔」曾志健等 4 人在西貢被捕。少年與暴動案另一男被告周二(7 日)在區域法院再訊。

辯方透露,少年打算承認暴動、非法禁錮、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及違法《蒙面法》共 4 罪,得悉同案被告的案件將於 5 月開審,希望同日處理少年的答辯。法官高勁修把案件押後至 5 月 2 日答辯,少年沒有保釋申請,期間須繼續還押。

而第五被告雷藝佳另因違反宵禁令被捕,於區域法院再訊,辯方申請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控方不反對,獲法官批准。
6 人被控暴動、非法囚禁等罪
5 成年被告不認罪

案發時 13 歲、現年 16 歲的黃姓少年於 2020 年 11 月缺席聆訊。他連同荃灣中槍的「健仔」曾志健等 4 人,2022 年 7 月被警方在西貢北潭涌拘捕。4 人均涉及反修例案件,他們與涉嫌協助 4 人藏匿的男子同被控一項「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

暴動案 6 名被告,依次為劉文全(24 歲,演唱會舞台技工)、林芷瑩(29 歲,銷售員)、吳婉菁(21 歲,保險經紀)、盧嘉欣(21 歲,香港專業教育學院學生)、雷藝佳 (23 歲,電腦程式員)及 13 歲少年,上述為案發年齡。

5 名成年被告的案件已排期在 2023 年 5 月 2 日開審,他們被控在 2019 年 10 月 13 日暴動、非法集結、非法囚禁、有意圖而傷人,以及非法集結期間使用蒙面用品等罪。

至於案發時 13 歲、現年 16 歲的少年,被指 2019 年 10 月 13 日在將軍澳唐俊街及唐德街一帶參與暴動;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同日在唐俊街與唐德街交界,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意圖使偵緝警員 6191 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導致他的身體受嚴重傷害;在非法集結期間使用蒙面用品,即一個耳掛式口罩;以及與其他人非法及損害性地禁錮偵緝警員 6191。

DCCC 431、432、433、442、443/2020 (Consolid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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