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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元朗|林卓廷及6「非白衣人」暴動案押後開審  辯方一致反對播上環衝突片

7.21元朗|林卓廷及6「非白衣人」暴動案押後開審  辯方一致反對播上環衝突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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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另外 6 人,被控 2019 年 7 月 21 日在元朗站參與暴動,案件原定周四(12 日)在區院開審,惟因控辯雙方的同意案情尚未確認,遂押後至下周一(16 日)再續。

另辯方一致反對控方播放事發當日上環衝突的片段,質疑與本案無關;控方則指可提供「大環境」。法官陳廣池指「大環境」的意思隱含關連性,「你唔會話以巴戰爭係大環境嘛」,認為關鍵是如何串連,並下令在下周一控方開案前處理片段呈堂性的爭議。

另外,除林卓廷因民主派初選案繼續還押外,其他被告續准保釋,並毋須到警署報到。

控方指會傳召兩至三名證人
相信不影響原有審期

本案由法官陳廣池審理,料審期 25 日,控方由律政司高級檢控官程慧明代表。民主黨前主席劉慧卿到庭旁聽;林卓廷出庭時則向旁聽人士咧嘴笑及揮手。

控方甫開庭表示,周三去信法庭,指同意案情有小部份有待確認,故未能準備最終版本,但形容已取得「好大進展」,指大部分辯方均不爭議身分。

控方稱,由原有 20 多名證人,減省至傳召兩至三名證人,直言「我哋係大大節省咗法庭時間」,故希望可押後至下周一,並指相信不會影響原有審期。

控方另指,早前已為第二控方證人 A 女士申請匿名令,故她作供時經特別通道出入及在屏風下作供,而呈堂片段已作處理,隱去 A 的容貌,但「唔知點解」近日有媒體公開披露涉案片段,指匿名令或影響有關傳媒。

法官則稱,匿名令「只係盡做」,「坦白講如果唔係香港大學都唔會有咁大問題」,認為無論如何都會有洩漏。

第二被告庾家豪(左)、第五被告鄺浩林(右)
第二被告庾家豪(左)、第五被告鄺浩林(右)
辯方一致反對播上環片 指無關
官指需在控方開案前處理

控方表示,大部分案情均可確認,另在開案階段播放 2 至 3 小時的片段,其中兩條片段合共不多於 90 分鐘,惟辯方爭議兩片段,認為與本案無關,故法庭或需要作出裁定。

法官指,若辯方未能同意,控方則不能開案,直言「雞蛋嘅問題出現咗」,並指控方未有在審前覆核提出問題。控方覆稱,此為控方的新增片段,冀讓法庭考慮本案的「大環境」,指片段是在案發當日發生。

法官遂稱,此會引伸程序性的問題,該爭議需在控方開案前處理,並指「大環境」的意思隱含關連性,「你唔會話以巴戰爭係大環境嘛」,控方遂更正稱可視為「相關環境」。

法官其後逐一向辯方詢問立場,所有辯方均表示反對呈堂片段,但不爭議真實性,其中代表林卓廷的大狀黃錦娟稱,片段是在上環發生,故看不到與本案發生的元朗站有何關係。控方則指,不只發生在上環,中環、維園一帶及元朗都有發生,而且時間重疊。

法官稱,關鍵是有否有足夠的關連性,「孟加拉發生都得㗎,美國都得,全世界都得,問題係點串連…美國議會嘅事都可以有關連,你有證據嘅話」,終下令控辯雙方呈交書面陳詞,指辯方高度一致反對,故可以共同呈交一份文件。

7 人被控在元朗站參與暴動

被告依次為,時任立法會議員林卓廷(43 歲)及另外 6 人,包括庾家豪(35 歲)、陳永晞(37 歲)、葉鑫昇(31 歲)、鄺浩林(26 歲)、尹仲明(48 歲)及楊朗(26 歲),7 人被控一項暴動罪。

控罪指,7 人於 2019 年 7 月 21 日在港鐵元朗站大堂,及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DCCC1106/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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