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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非白衣人案|控方盤問第五被告時 以「領袖風範」形容林卓廷 林聞言發笑

721非白衣人案|控方盤問第五被告時 以「領袖風範」形容林卓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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鄺指第七被告扶助傷者 控方質疑

第五被告鄺浩林昨開始作供。他周四續繼續接受盤問,第七被告楊朗的代表大律師曾敏怡甫開庭補充,有數條問題要盤問鄜,獲法官陳廣池批准。

鄺主問時供稱,721 當晚下班到元朗站乘車回家,看到女士「個頭流哂血」。他在曾敏怡盤問下,確認當時有人討論如何處理受傷女子,稱看到 3 至 5 名男女將女傷者扶入女廁。鄺確認,其中一人為第七被告楊朗。

控方接續盤問,質疑因楊朗多次在付費區內走動,指鄺未必可以肯定楊是其中一人協助傷者。鄺答稱,對楊扶助傷者的畫面有印象,重申並非在其他地方見到楊而有混淆。

非白衣人
第五被告鄺浩林周四作供。(資料圖片)

控方問是否僅林卓廷「有呢個領袖風範」?

鄺在主問時供稱,在大堂內曾聽到有人提及已聯絡元朗區警方,並稱站外有很多黑社會人士,著大家不要出閘,現知悉該人為林卓廷,而自己當時不認得林,僅知悉其名字。

控方問鄺,當時有否留意林的說話或行為?鄺稱僅記得以上的說話,沒留意林之後的行為。控方問,林「主動同圍觀嘅人講報咗警唔好出去,係咪得佢一個人有呢個姿態?」鄺稱是。

控方再問,「係咪得佢一個人,有呢個領袖風範?」在被告席的林卓廷聞言發笑。鄺則稱,「真係唔係好覺。」

鄺:沒感覺林具領袖風範

官追問,即不認為林有領袖風範?鄺稱,「其實真係冇呢個感覺。」控方其後問鄺,對林有何認知。鄺先稱,「男人」。林卓廷隨即大笑,旁聽席亦傳出笑聲。

鄺再稱,「剩係知佢係男性…知佢係議員…」。在官澄清下,鄺指「當時知佢係議員,但當晚嘅我,唔知呢位男人係林卓廷先生。」

控方再問,「721 當晚都唔知第一被告就係你認知嘅林卓廷?」鄺確認。鄺亦在控方追問下稱,當晚沒看到林有用咪高峰說話,亦沒留意其行為,因當時僅留意閘外白衣人。

鄺指留現場了解 控方:知嚟做乜?

鄺在盤問下解釋當晚面對的情況,指白衣人到場後「群情洶湧」,且襲擊靠近欄杆的人,現場危急,需要應對「突發事件」,因「唔知下一秒會發生咩事」,且是發生在他身上,有機會被襲擊。

控方問,鄺稱想四圍看發生何事、了解女士為何無故被襲,「呢啲事你知嚟做乜?你又唔係警察。」鄺稱,作為普通市民都可以了解,舉例指有人被打劫,會想知發生何事。控方聞言稱「我唔會」。鄺指,「至少我會想知發生咩事。」

官:你求知慾都幾高

官打斷稱,「相當嚟講,你求知慾都幾高㗎喎?」鄺稱,「睇吓邊方面。」官追問,「邊方面令你求知慾咁高?」鄺稱,「其實好難一一數出嚟邊度」,在追問下稱「一啲我唔知嘅知識…都係啲九唔搭八嘅嘢,好多好雜嘅嘢。」

鄺同意,沒親口問受傷女士或其他在場市民,解釋指自己比較「怕醜」,「怕同人講嘢」,故只聽他人討論。控方質疑「但嗰晚你同白衣人好多對話喎」,鄺稱「嗰方面唔屬於社交,對我嚟講。」

控方質疑鄺不離開現場

控方指,鄺聲稱要保護自己,但最有用方法是離開。鄺稱,因白衣人「一班人揸晒架生,凶神惡煞」,指白衣人襲擊閘內人,才萌生保護自己的想法。

控方質疑,鄺留在現場拍攝,「你又唔係警察,又唔係記者,點解拍片重要過保護自己?」鄺稱,當刻沒逼切到要立刻走;又指當時有人已報警,認為警方很快到。

控方問,鄺在被捕前有否將當日拍攝的片段交予警方。鄺指有印象有交,但忘記是哪種形式。

鄺否認與其他黑衣人與白衣人對峙

控方另問鄺不斷作出手勢、擲物目的為何?鄺答「為咗阻嚇」。控方則指出,鄺的目的並非阻嚇,而是與其他黑衣人恃著人多勢眾,與白衣人對峙,包括指罵及作白衣人作出攻擊;指鄺加入黑衣人群體,壯大聲勢,與白衣人對立及作出攻擊。鄺一概否認。

鄺昨供稱曾打算上月台離開,但樓梯站滿人,亦有人稱「上面冇車走」。控方播放相關閉路電視片段,指鄺當時是在樓梯附近徘徊,不見他試圖上月台。鄺同意,並指當時相信他人的說法,沒刻意上月台查證。

控方周四再次播片,稱認為鄺當時舉出中指。(網上片段截圖)

控方再提手指爭議 稱「認為係中指」

另控方播片,再問及鄺向閘外白衣人群舉出手指一事。主控程慧明請鄺伸出手指,稱「我想確認你 5 隻手指都齊全啫」,接着質疑鄺不是指向手機,認為其手指當時與電話有 4 至 5 吋距離。鄺不同意。

控方再播片段,稱「雖然睇埋動作,我都認為係中指嚟嘅…睇唔睇到個距離?」鄺則認為在電話附近。

控方再播片,著鄺留意聲音,指是他向閘外說粗言「又走呀?傻閪!」、「屌你老母傻閪!」鄺否認兩句是由他說出。

鄺確認曾擲物 4 次 稱非為傷人

控方另播閉路電視片段,指鄺曾 4 次擲物,首次是擲向一名粉紅色衫男子,其後再擲了一次,第三、四次則擲向林觀良「懵良」。

鄺同意曾經 4 次擲物;但更正最後兩次是擲閘機及「懵良」的方向。控方問,「個閘機都冇得罪你 ,點解要掉閘機?」鄺稱,「我都唔可以笠亂傷害人哋,我目的係掉閘機,製造聲響阻嚇佢哋,我唔係為咗傷害人。」

鄺覆問時解釋,第二次擲物是因白衣人將雪糕筒擲入閘內,他差點被擲中,故作阻嚇。

鄺否認參與暴動

控方另稱,鄺擲物後向白衣人作出招手,上下擺動。鄺同意,「其實都係阻嚇佢哋。」官問,「招手點阻嚇?」鄺稱「當時冇深思熟慮點做」。

控方最終向鄺指出案情,指他加入黑衣人群體,藉著留守向黑衣人提供支持、壯大聲勢;向白衣人挑釁、指罵、互相攻擊;以及與本案被告與他人參與暴動。鄺均否認。

鄺浩林完成一連兩天作供。案件周五續,料第六被告將開始作供。

7 人被控在元朗站參與暴動

被告依次為,時任立法會議員林卓廷(43 歲)及另外 6 人,包括庾家豪(35 歲)、陳永晞(37 歲)、葉鑫昇(31 歲)、鄺浩林(26 歲)、尹仲明(48 歲)及楊朗(26 歲),7 人被控一項暴動罪。

控罪指,7 人於 2019 年 7 月 21 日在港鐵元朗站大堂,及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本案由法官陳廣池審理,控方由律政司高級檢控官程慧明、岑頴欣代表。各被告的代表依次為:大律師黃錦娟、大律師李百秋、資深大律師潘熙、大律師鄭凱霖、大律師周慶澎、大律師黎建華、大律師曾敏怡。

DCCC1106/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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