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另外 6 名「非白衣人」,被控參與 721 元朗站暴動,周三(8 日)在區院展開第 42 天審訊,第五被告鄺浩林開始作供,稱在 YOHO Mall 餐廳任職廚師,當晚下班到元朗站乘車回家,看到女士「個頭流哂血」,故四圍看發生何事。
辯方播片顯示,鄺向閘外白衣人群舉出手指。鄺供稱當時舉出食指,指向自己手機,向閘外白衣人表示「錄住佢哋嘅行為」。法官陳廣池重看片段後,一度稱「我睇到係中指」,而主控則稱「我都確認唔到」,指可能是中指或食指。
鄺亦確認兩次向閘外擲物,其中一次是有白衣人欲衝入閘,而他想阻嚇對方。而白衣人其後衝入閘,鄺指逃跑時後腦受到重擊,事後需縫 3 針。案件周四續。
周二報道:
721非白衣人案|第四被告完成作供 答官問何有「底氣」阻白衣人 稱一股傻氣
第五被告:在站大堂看到女士受傷
第四被告葉鑫昇周二完成作供。第五被告鄺浩林,周三開始作供,在其代表大狀主問下確認現時 29 歲,居於屯門,16 歲開始作廚房兼職,在西廚學院畢業後任職廚師。鄺確認,2019 年 7 月事發時,他在元朗 YOHO Mall 的西班牙餐廳 La Postre 任職。
鄺供稱,當晚約 10 時許下班,與平常一樣到元朗站乘車回家,而在月台等車期間,「突然聽到啲嘈吵聲音,好似有人嗌救命嘅聲」,他遂行樓梯到大堂,看看發生何事。
鄺指,當時在 H 出口附近的客戶服務中心位置,看到 3 至 5 名穿白衫人士翻越欄杆,而他走近後發現一名女士受傷,「個頭流哂血」,「聽到有人講佢啱啱俾班白衫襲擊」,現場另有人表示已報警。
鄺:有人群聚集 穿雜色衫、來自月台
鄺稱,其後看到有人群在付費區內聚集,故在留在大堂看發生何事,「點解有一班人喺度聚集咁奇怪嘅」。在官追問下,鄺指聚集的人群是穿雜色衫,亦沒留意該些人有否帶傘。
官亦問為何會有人慢慢聚集。鄺指,因現場有血跡及物件,相信是當時用作攻擊該女士,故有人慢慢聚集,並指這些人群是來自月台。
鄺續稱,他其後在大堂「四圍走」,以了解發生何事。官問,「你想了解啲咩嘢?」鄺稱,「都係想知發生咩事,有女士受襲擊,仲要西鐵站呢個地方,所以了解吓。」
官:「你都幾健碩,唔打得都睇得」
官追問,「點解唔去傷者度守護佢,而係周圍行?」鄺解釋,因該女士入了廁所,並指自己不懂急救,「唔想愈幫愈忙」。官追問,「但唔覺可以守護廁所,唔畀不法之徒入去?」鄺答稱,當時他們有鎖門。
官則問,「你都幾健碩,唔打得都睇得…鎖唔鎖門唔關你事,你守住咪得點解唔咁做?」鄺稱,看到有人在大堂討論,故想了解;又指當時聽到有人提及已聯絡元朗區警方,並稱站外有很多黑社會人士,著大家不要出閘。
鄺稱,現知悉該發言者為林卓廷,而自己當時不認得林,僅知悉其名字。
鄺:白衣人持棍狀等物進站「凶神惡煞咁」
鄺確認自己在站大堂內「周圍行行企企」,稱因有人報警,而他曾長時間待在大堂,「睇下可唔可以幫到警察工作」。
約 10 時 48 分,鄺稱一群白衣人經 F 出口進入元朗站,手持棍狀、藤條物品,「凶神惡煞咁」,故舉起手機拍攝,「可以留低畀警察做一個證據」。官問,他最後有否將片段交予警方?鄺指不記得。
鄺指,當時大批白衣人在閘外聚集,用粗口罵閘內人群,「講一啲『出嚟呀』、『出嚟打死你』之類嘅說話」。官問,閘內人有否作出甚麼行為?鄺指言語上有,與閘外人「好似對罵」。
辯方另播片,問及鄺的行為。鄺稱,有閘外白衣人用藤條狀物襲擊閘內靠近欄杆的人,故走近他們著「唔好郁手、唔好打人」;另同意曾舉高及揮動右手向前指,著白衣人不要打人,形容是「下意識嘅手部動作」。
鄺:有人稱「上面冇車走」 決定留閘內拍攝
庭上亦播放另一段,在閘外拍攝閘內的片段,有鄺出現。鄺同意,他曾提起上臂上揚、手心向上擺動,解釋因有閘外人說「出嚟」,他遂答稱「警察嚟緊,你咪入嚟囉」(上圖左)。官問鄺當時實際說了甚麼,鄺重覆一次該句,官即問「咁文謅謅?…唔係差佬嚟緊?」鄺指僅為大概意思。
鄺續稱,有閘外白衣人稱「出嚟隻抽」,自己遂問「你講咩嘢呀?」並作出右手上揚的動作,配合當時說話,沒特別意思(上圖右)。官問,「你當時戴緊 cap 帽?」鄺則稱,「唔係,頭髮嚟。」官遂稱不好意思。
鄺表示,看到數名白衣人於閘外曾追著一名人士欲襲擊;他曾打算上月台離開,但樓梯站滿人,而扶手電梯亦有人走往大堂,並稱「上面冇車走」,故自己「思考咗一吓」, 決定留在付費區內拍攝 ,「覺得有咩事逃跑要逃命,會安全過喺上面走唔到嘅地方」。
鄺指曾舉食指 官:「我睇到係中指」
鄺另被問及在片中舉起右手,「指著手機」。辯方指因在片中看不清是哪隻手指,問鄺當時舉起哪隻手指?鄺指是食指。
官則稱,「食指係屈埋㗎嘛」,著放大畫面重播,「我睇到係中指」。辯方指多次翻看片段,都看不清楚。官表示再重看片段,「唔好咁天真話豎起中指都唔知」。
庭上放大片段,重播數次後,辯方及有其他辯方大律師稱是食指。官問控方看法,主控、律政司高級檢控官程慧明答稱,「我都確認唔到」,指可能是中指或食指。
官遂問,鄺當時為何舉起食指?鄺解釋,當時是指著手機,向閘外白衣人表示「錄住佢哋嘅行為,叫佢哋唔好走嘅意思。」
鄺:「有少許驚嘅感覺」 官:唔係大大驚?
鄺又同意,閘外有白衣人持棍狀物及「小心地滑」告示牌,形容「有少許驚嘅感覺」。官問,「點解少許,唔係大大驚?」鄺稱,「因為未去到打中我嘅程度」,追問下指當時沒想到白衣人會衝入閘。
官追問,「你有冇奇怪呢班白衣人凶神惡煞,佢哋唔衝入嚟嘅?」鄺稱不知原因,並同意他們衝入閘「係輕而易舉嘅事」。
鄺指一直於閘內拍攝閘外白衣人,曾舉起右手向前伸,「指住佢,質問佢做咩打人之類」。官問,「佢不嬲打緊人㗎喎,你仲質問佢做咩嘢?」鄺解釋為當下反應。
鄺承認兩度向閘外擲物
鄺承認兩度向閘外擲物,第一次是有白衣人欲衝入閘(上圖),故將地下拾到的物件向外擲,但不記得是甚麼物件, 「做一個阻嚇佢嘅動作」;而第二次沒被拍攝到,他稱是因有白衣人襲擊而擲物。
鄺續指,白衣人其後衝入閘,閘內人遂轉身跑。鄺指,逃跑時後腦受到一次重擊並有流血,其後有一名男士(他其後得知為第三被告陳永晞),扶鄺到 H 、J 出口方向。
鄺否認參與暴動
鄺稱,有兩名自稱屯門醫院急症室救護員為他處理傷口,並將他帶到救護車,送往博愛醫院。鄺指,其右後腦位置受傷需要縫 3 針,背部、右手無名指都有瘀傷。
辯方最終總結案情,鄺稱沒參與過任何遊行;當日不認識西鐵站內任何人,沒意圖挑釁、襲擊任何人或參加暴動;強調當日的行為「主要原因係為咗阻擋出面白衣人,同埋保護自己。」
鄺開始接受控方盤問
鄺其後開始接受控方盤問,供稱在 721 之前,沒收到消息當日會有事發生,工作的餐廳都沒收到相關警告、提醒。
至於 721 之前的社會事件,鄺指不知悉 6.12 佔據立法會外事件,但對於 6.21 包圍灣仔警總、7.1 衝擊立法會「有少少認知」。
就 721 當晚,鄺指有留意部分人戴口罩、頭盔,穿著深色衣物,但沒留意有傘陣。案件周四續,鄺將繼續接受盤問。
7 人被控在元朗站參與暴動
被告依次為,時任立法會議員林卓廷(43 歲)及另外 6 人,包括庾家豪(35 歲)、陳永晞(37 歲)、葉鑫昇(31 歲)、鄺浩林(26 歲)、尹仲明(48 歲)及楊朗(26 歲),7 人被控一項暴動罪。
控罪指,7 人於 2019 年 7 月 21 日在港鐵元朗站大堂,及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本案由法官陳廣池審理,控方由律政司高級檢控官程慧明、岑頴欣代表。各被告的代表依次為:大律師黃錦娟、大律師李百秋、資深大律師潘熙、大律師鄭凱霖、大律師周慶澎、大律師黎建華、大律師曾敏怡。
DCCC1106/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