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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9 旺角警署|兩男事隔逾兩年半被控非法集結等罪 認罪還押 8.12 判刑

9.29 旺角警署|兩男事隔逾兩年半被控非法集結等罪 認罪還押 8.12 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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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9 月 29 日「全球反極權大遊行」,有示威者在旺角警署外灑溪錢,反對修訂逃犯條例。事隔逾兩年半,有 6 人被控參與非法集結等罪,當中 2 男周五(29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非法集結、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

裁判官施祖堯把案件押後至 8 月 12 日判刑,並索取背景報告,2 人還押候判。其餘 4 人的案件則押後至 10 月 3 日提堂,以待申請醫療報告及與控方商討事項等,4 人獲保釋候訊。
案情:被告長期逗留、被搜出鐳射筆

案情指,案發當晚 10 時 20 分有人在旺角警署附近投擲汽油彈,警方警告示威者離開不果,有示威者續向警方照射鐳射光。11 時 26 分,有示威者於馬路縱火。警方掃蕩時,拘捕本案 6 名被告。當中兩名認罪被告,黃家偉及岑子軒被帶返警署調查,當時警方尚未施行警誡。

黃被搜出黑色護目鏡、口罩、雨傘,斜孭袋中有索帶及士巴拿等,而岑被搜出急救用品及鐳射筆。6 人在警誡下保持緘默。

案情續指,現場片段顯示被告黃家偉不但出現在現場,而且長時間逗留,當場被捕。現場有一男子用綠色鐳射筆照向警署,並向警方舉中指。經檢驗後,岑的鐳射筆可發出藍色光線。

辯方:黃沒過激行為 非主要角色

辯方求情指,黃案發時沒過激行為,事發後已沒有接觸社會事件。被告屬家庭經濟支柱,疫情期間擔任速遞員,速遞抗疫物資及日用品予隔離人士,希望可盡一分力。他願意承擔責任及為受影響人士道歉,希望法庭考慮他不是主要角色,現已感到後悔,予以輕判。

岑子軒則涉及另一宗反修例案件,正被還押候判。辯方透露被告任職工程助理,本來有望成為主管,但現已失去機會,另保留求情至判刑當日再處理。

6 人被控非法集結、管鐳射筆等罪

被告依次為朱德成(30 歲,演員)、黃家偉(30 歲,送貨員)、廖樂兒(18 歲,學生)、劉曉彤(18 歲,學生)、陳輝衍(20 歲,地盤工人)、岑子軒(25 歲,工程師)。

首 5 人同被控一項非法集結罪,指他們在 2019 年 9 月 29 日,在旺角警署對出附近一帶參與非法集結。

朱德成、岑子軒另各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分別指他們在旺角警署對出西洋菜南街一帶,以及旺角警署對出彌敦道一帶,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個能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

陳輝衍另被控兩項襲擊警務人員罪,指他同日在旺角西洋菜南街近弼街交界,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香港警務人員。

WKCC182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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