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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5 荃灣|5 男女非法集結、襲警等罪成 因 3 人正隔離一併押後 10.6 判刑

8.25 荃灣|5 男女非法集結、襲警等罪成 因 3 人正隔離一併押後 10.6 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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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8 月 25 日,網民發起「荃葵青遊行」,期後演變成警民衝突,5 名男女被指攜有鐳射筆等物品。經審訊後,5 人早前被裁定非法集結及襲警等 4 罪全部罪成。

案件原定周三(14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但當中 3 人因染疫及隔離未有到庭,僅二人應訊。辯方透露,當中一人早前申請覆核定罪。雖然有部分被告欲如期判刑,但裁判官李志豪希望可一併處理,故把案件押後至 10 月 6 日判刑,5 人繼續還押。
3 人正隔離 另一人提定罪覆核

本案 5 名被告原定周三判刑,惟當中 3 人符凱晴、張家榮及李㑊橉分別正因染疫及隔離而未有到庭,其餘兩人何卓軒及郭芷晴則到庭應訊。

符、張的代表律師接獲指示,確認可繼續判刑。但裁判官指早前為二人索取報告,關注辯方無法向二人確認內容。

李㑊橉的代表大律師正在高院,今由事務律師代表,希望可把聆訊押後 7 天。第四被告郭芷晴的代表則指,早前已去信法庭要求就定罪進行覆核聆訊。

辯方指 3 被告冀如期判刑
官指不理想一併押後

裁判官稍作休庭,讓各方先索取指示。及後符凱晴、張家榮的代表指,已分別向二人的母親確認報告內容,加上過往相關的判刑案例曾強調,個人背景對刑期影響不大,希望可按二人意願繼續判刑。但裁判官認為,二人母親並非當事人,仍希望辯方可向二人確認報告內容。

辯方為提出覆核的郭芷晴指,其覆核申請僅針對定罪,希望可如期判刑。

裁判官指本案共 5 名被告,若逐一分開判刑並不理想,希望可一併處理。最終雙方經排期後,裁判官把案件押後至 10 月 6 日判刑,屆期再排期處理第四被告的覆核。

5 人被控非法集結
其中 2 人亦被控襲警、管武等罪

5 名被告分別為何卓軒(24 歲,運輸工人)、符凱晴(23 歲,女學生)、郭芷晴(22 歲,女教師)、張家榮(25 歲,無業)和李㑊橉(29 歲,調酒師)。他們同被控於 2019 年 8 月 25 日在荃灣楊屋道參與非法集結。

何卓軒另被控一項襲警罪;符凱晴則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和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即一支鐳射筆和一罐噴漆。

同案另 2 人早前認罪 判囚 8 至 10 個月

同案另外兩名被告,楊俊傑( 25 歲)早前承認非法集結及襲警罪,被判囚 10 個月;牛致行( 21 歲)早前承認非法集結罪,被判囚 8 個月。

WKCC3717/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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