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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9 金鐘|9 人被控暴動 5 人開審前認罪 同案 4 人不認罪受審

9.29 金鐘|9 人被控暴動 5 人開審前認罪 同案 4 人不認罪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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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9 月 29 日「全球反極權遊行」期間,金鐘爆發警民衝突,共 96 人被控暴動。其中一宗涉 9 人案件,周四(12 月 1 日)在區域法院開審,5 名被告在開審前認罪。另外 4 名被告不認罪受審。

案情指,警方在金鐘道推動防線,同時由樂禮街進行包抄,在統一中心與太古廣場之間制服並拘捕 5 名認罪被告。部份被告於被捕時曾激烈反抗,需要 3 名警員才能將其制服,亦有警員從後捉住被告背囊將其制服。

法官練錦鴻押後至明年 1 月 9 日,聽取 5 名認罪被告的求情和判刑,期間為被告索取背景報告,被告須還押候判。其中一名被告的代表律師指,被告案發時 18 歲,望法庭能考慮監禁以外的選項,索取勞教中心等報告。惟練官指,被告現年已 22 歲,法例沒有強制要求監禁外的選項,拒絕辯方申請。
案情指警員曾「寡不敵眾」撤退

案情撮要指,案發當日警方沒有接獲遊行通知,示威者在下午由銅鑼灣軒尼詩道遊行至金鐘夏慤道時,佔據夏慤道東、西行車線,期間設傘陣、舉外國國旗,並向政總投擲硬物、汽油彈等。

下午約 4 時 05 分,約 200 至 300 名示威者在夏慤花園外的金鐘道與警察對峙,築起傘陣掩護,投擲硬物和汽油彈,警員「寡不敵眾」而撤退,該批示威者及後前往政府總部外集結的人群方向。

案情:警方由政總多個出入口衝出

控方指,最遲在 4 時 20 分開始,政府總部外一帶發生暴動,約 500 名示威者從多處向政總投擲汽油彈、磚頭丶石塊等硬物,部分汽油彈擊中設於政總四周的水馬,引起火種;又用巨型橡筋作投射器將硬物彈射向政總,及以鐳射光束照射警員。

警方發射催淚彈和以水炮車射藍色水,惟驅散不果。至 4 時 48 分,警員展開驅散行動,其中一隊警員由政總向夏愨道東行線的出入口衝出,同一時間另一隊警員在政總近添美道的出入口衝出,在場示威者隨即向樂禮街、海富中心及遠東金融中心方向逃跑,部份人當場被捕,示威者退至金鐘道一帶繼續與警員對峙。

被告於金鐘道被拘捕、身穿黑衣

在 5 時 28 分,警方在金鐘道的防線向前推進,同時由樂禮街進行包抄,在統一中心與太古廣場之間制服並拘捕 5 人。案情指,警員在 10 米內發現被告,並喝令「警察咪郁」,部份被告於被捕時曾激烈反抗,需要 3 名警員才能將它制服,亦有警員從後捉住被告背囊將其制服。

案情指,5 人被捕時均身穿黑衣,並在他們身上搜出防毒面具、護目鏡、頭盔等。其中劉永健管有打火機,朱廣華背囊內有一塊綠色鐵板。

5 人開審前認暴動罪

5 名在開審前認罪的被告,分別為梁德煌(22 歲,技術員)、朱廣華(31 歲,廚師)、劉永健(21 歲,學生)、楊志豪(18 歲)、朱喬雋(23 歲,程式工程師)。他們同承認於 2019 年 9 月 29 日,在金鐘道一帶參與暴動。

同案 4 名被告不認罪,分別為鄧頌城(21 歲,學生)、林翠雯(32 歲,中學教師)、劉彥昭(36 歲,音樂人)、林志豪(30 歲,工程師)。

控方在開案陳詞指,4 人均在警方驅散時短時間內在金鐘道被制服,當時示威者在上址集結。而 4 人被捕時的裝束和身上物品均是示威者常用,加上他們在警員拘捕時曾逃跑和反抗,其中有片段拍攝到劉彥昭曾手持與其身高相約的長棍,可見他們均參與在金鐘道一帶的暴動。

DCCC115/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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