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9 月 3 日「跨界別罷工籌備小組」在金鐘發起罷工集會,入夜後示威者轉往旺角警署外示威。21 歲侍應被指管有一支鐳射筆,事隔逾兩年半被起訴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被告不認罪,周一(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受審。 控方早上傳召兩名警員,有警員稱當時示威者用鐳射筆照同袍,又大叫「死黑警」,警方警告不果後展拘捕行動。負責拘捕被告男警則稱,他在現場「驅散聚集人群,等佢哋唔好搞事」,而在接獲指揮官下令掃蕩後,他跑去集結人群「睇下撈唔撈到呢班人」,即截查被告,其後搜出一支懷疑鐳射筆。
現場警稱見示威者 用鐳射筆照同袍
控方將傳召 6 名警員,當中 2 人周一早上作供。有份參與行動、觀察現場警員梁憶偉(音譯)供稱,他在 2019 年 9 月 3 日凌晨 1 時,見接近運動場道、彌敦道北行線,有約 50 至 60 名示威者集結,「不斷喧嘩,大叫『死黑警』」,當中有人鐳射筆照向其同袍及眼部。他便喝止並警告,「對面行人路嘅非法集結示威者,唔好再用鐳射筆照警察」,惟示威者沒理會,繼續照射。
梁指,警方隨後採拘捕行動,示威者分兩批逃走,其隊伍追逃至砵蘭街那批,另一隊伍則追逃至深水埗那批。梁在盤問下否認,他是事後才知被告被同事拘捕,亦否認人群等使他視線受阻。
拘捕警稱在被告褲袋搜出鐳射筆
其中案發日拘捕被告譚栢俊男警、現駐守國安處的梁洛民(音譯)供稱,案發日他駐守總部應變大隊,以便裝執勤,隨同袍沿太子道西,往彌敦道、深水埗方向採取掃蕩行動,「即驅散聚集人群,等佢哋唔好搞事」。
梁續稱,當他和同袍走至靠近中國銀行行車線,大隊指揮官便下指示拘捕前方一堆涉非法集結示威者,於是他擬「跑去睇下撈唔撈到呢班人」,便跨過石壆,截停屈臣氏附近男子,即「撳住佢,搭住佢,話唔好郁,警察」,其後出示委任證,要求男子出示身份證並搜身,在其褲袋搜出一支懷疑鐳射筆。
梁稱,他取出後,「係咁依撳下撳下,發現會 WORK,會有啲光射出嚟」,惟現場環境惡劣,對調查不理想,便放筆回原位,以他涉非法集結罪名作拘捕,再押他回警署調查。
辯方質疑警員截停被告時,前方有約 80 名防暴警員。梁指「無咁多,唔記得,大概 30 至 40 人」,不同意視線受阻。梁另在盤問下同意,本案是他首次處理疑犯涉藏鐳射筆,「嗰陣鐳射筆仲未有案例」。
被控藏鐳射筆
被告譚栢俊(21 歲,侍應)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指他在 2019 年 9 月 3 日,在旺角彌敦道 775 號外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個能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
WKCC2076/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