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天鳳疑遭殺害碎屍案周三(21 日)進行第 20 日審訊,控方傳召地產代理、錶行職員及龍尾村居民作供。居民供稱 2023 年 2 月 21 日(蔡遇害當天)下午聽到樓下單位有搬重物、電鋸的聲音,他與友人通電話時也受噪音影響,而晚上他聞到「青紅蘿蔔湯」香味。
錶行職員稱,鄺港智 2 月 21 日表示要取回暫存的 140 萬元及一隻名錶,職員當時覺得鄺的聲音與平時不同;兩人翌日交收,鄺之後又着他刪除微信對話紀錄。地產代理則指,支付了約 700 萬元佣金回贈予鄺球。審訊周四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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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產經紀:支付 697 萬元予鄺球
屬佣金回贈
2019 年處理加多利山單位交易的地產經紀黃德昇,周三繼續作供,提到發展商給予 13.5% 佣金,總數約 818.1 萬元;當中 697.27 萬元回贈予買家鄺球,餘下的 120.9 萬元則為代理行的收益。至於 309 萬元印花稅,黃指買家要經律師樓付款予政府。
代表鄺球的大狀戴偉奧盤問時質疑,黃其實不記得 2019 年 6 月 28 日與鄺球會面的情況。黃否認,指兩人在紅磡碼頭附近一間餐廳見面,地點是鄺挑選,他主要安排鄺簽名及確認文件。
戴偉奧指,兩人當日其實並沒見面,黃只是把文件放在維港星岸的單位,再貼上標籤提示要簽名的位置。黃不同意,強調要向客人解釋文件,亦是地監局對地產代理的指引。
黃重申,「呢個買賣當中,我接觸嘅,只有鄺生(鄺球)⋯⋯我喺當時唔會認識姓蔡嘅小姐 ,呢個交易買賣當中,鄺生以支票形式支付,我只可確認訂金係鄺生以支票形式畀我⋯⋯張支票我問佢金額邊個畀嘅,鄺生答覆的話由佢新抱畀」。
龍尾村住戶:
聽到撞擊聲及電鋸聲
控方在開案陳詞提到,蔡天鳳於 2023 年 2 月 21 日遇害,鄺氏三父子同日下午分別駕駛兩架七人車抵達龍尾村,而住在涉案單位樓上的男子聽到下層有電鋸聲,晚上又聞到強烈煮食氣味,控方指當時被告正在分屍。
樓上住戶曹展圖周三出庭作供。他在主控、資深大狀郭莎樂提問下,指 2023 年 2 月 15 日至 18 日期間,看見樓下單位的窗戶被黑色物料遮蓋及密封,從外面不能望到單位內的情況。
曹憶述,他 2 月 21 日當天看到樓下兩輛車並排停泊、車頭向單位,隨後有車調頭,他當時認為有新住客抵達。但因為露台遮蓋視線,他無法看到有人走出車輛。數分鐘後,他聽到搬重物的聲音,及後亦聽到有「類似裝修嘅聲音、嘈雜聲」、撞擊聲及電鋸聲。
庭上展示曹的通話紀錄,顯示他與友人當天下午 4 時 32 分通話。
曹供稱,當時因為太嘈吵,聽到撞擊聲及電鋸聲,他與朋友「傾咗一陣就收線」。他亦按控方要求,在庭上以手敲證人席的枱示範撞擊聲,並指實際情況更大聲。但他當時並無聽到有人大叫求救等聲音。

住戶:晚上聞「青紅蘿蔔湯」氣味
曹憶述,及至晚上 7 時許,他聞到「有陣好香嘅味道」。郭莎樂追問「甚麼類型的香味?」他回應「青紅蘿蔔湯」,並指氣味持續了很長時間。
郭莎樂指,氣味令他聯想到食物?曹回應,「有,所以我先有打電話外賣」。而根據通話紀錄,他 8 時 37 分打電話到茶餐廳叫外賣,隨後落樓到茶餐廳取外賣,他稱當時見到樓下只有一架車。
代表鄺球的戴偉奧播放下午的 CCTV 片段,指當時可聽到關門聲、搬東西的聲音,但並無聽到電鋸聲,所以當天下午其實沒有電鋸聲?曹不同意。
戴偉奧並引述曹向警方錄取的口供,指他提到聞到煮食氣味,「好特別、無法形容」,但曹今天於庭上明確指出是「青紅蘿蔔湯」。曹確認。戴偉奧質疑,他其實是看到新聞或其他資料後,在庭上給出虛假的證供。曹否認。
代表鄺港智的大狀安華暉問及曹的居住情況,曹指他事發前在該單位住了大約 8 個月至一年,而事發之後,他在同年 7 月遷出。安華暉再問曹是否認得 CCTV 片段中人是鄺港智;曹指不認得,而他未見過對方。
錶行職員:鄺港智買錶稱由前妻付款
蔡天鳳母親張燕花早前供稱,鄺港智多年來已向女兒索取 7,000 多萬元,表示要用錢投資,蔡曾存款到貴族錶行,供鄺使用。
控方傳召貴族錶行職員陳亮恒作供,他確認自 2020 年 6 月底透過微信與鄺港智聯絡,當時鄺向他查詢手錶,包括鄺想買一隻價值逾 150 萬的百達翡麗(Patek Philippe)手錶。
郭莎樂於庭上展示 2020 年 8 月 13 日的發票紀錄,顯示由蔡天鳳轉帳 26 萬元。陳指對方以轉帳方式付款,涉及愛彼(Audemars Piguet)手錶,陳指當時不知付款女子的身分,但鄺港智曾提及對方「係一個前妻」。
郭莎樂提到,貴族錶行於 9 月 21 日及 24 日,分別發出 59.5 萬及 155 萬元的發票。陳確認,指鄺港智先後挑選宇舶、百達翡麗及勞力士手錶,再一次過付款。陳另提到,及至 2022 年 7 月他首次與鄺港智見面,當時對方表示已回港,兩人相約在 K11 Musea 商場晚飯。
郭莎樂追問手錶交易方法,陳指,鄺港智稱其「助手」、即名為 Damon 的男子會到公司取錶。而 Damon 會以 WhatsApp 電話聯絡陳,陳會到公司樓下與對方交收。郭莎樂追問,陳是否知道 Damon 是鄺港智的胞兄。陳指不知道。
陳又確認,鄺港智亦會向錶行出售「非常貴嘅手錶」,而雙方決定價錢後,Damon 會把手錶交予陳的公司,公司再以現金付款。陳指按公司及行業慣例,一般均以現金交易。
郭莎樂另引述轉帳紀錄,顯示蔡天鳳曾 31 次轉帳 2,615 萬元,但據發票紀錄只購買了約值 1,728 萬元的手錶。陳解釋,要在短時間內向警方提供大量單據,可能當時提供予警方的紀錄並非完整。


錶行職員:鄺港智要求取款
又促刪微訊紀錄
貴族錶行職員陳亮恒又稱,2023 年 2 月 21 日當天下午約 4 時至 5 時,鄺港智聯絡他,詢問在錶行中「佢仲有幾多錢喺度」。陳解釋,鄺港智曾賣錶予公司,公司向他支付的 140 萬元暫存於鄺的錶行戶口,而鄺另於約半年前購入一隻百達翡麗手錶;當鄺聯絡時,他表示要取回 140 萬元及該手錶。
庭上播放 CCTV 片段,顯示兩人於 2023 年 2 月 22 日下午 1 時 25 分,在大廈門外接觸。陳指,當時他把一袋 140 萬元現金,以及手錶連錶盒交予鄺港智。被告欄內的鄺傾前望向螢幕,托下巴。
陳續供稱,鄺港智翌日即 2 月 23 日再用微信致電他,陳形容「我聽到佢聲好古怪 ,同佢平時把聲有少少唔同,好似好 sad 咁樣」,而鄺向他表示「你微信 record 你 delete 咗佢啦,你將我 delete 咗佢」。陳當時感到奇怪,但按鄺指示把刪除紀錄。
陳又提到,鄺港智又曾兩次致電給他,其中一次鄺表示他的朋友「喺香港買咗啲嘢,喺金鐘港麗酒店」,着陳協助他取回物品。陳指,當時鄺並無說明是甚麼物品。
陳指,隨後有一名黃(音譯)姓男子通知陳到酒店取物品,陳遂安排同事協助,最終取回 LV 手袋盒、Hermès 手袋盒、Chanel 手袋盒及手錶盒,全部都是空盒。該男子又叫陳協助把盒寄到廣州,陳最終只把錶盒寄到廣州。
HCCC198/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