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報告揭6部門曾收180宗居民投訴 遺屬兩度投訴封窗:你唔理,錯失多次挽救機會 

宏福苑報告揭6部門曾收180宗居民投訴 遺屬兩度投訴封窗:你唔理,錯失多次挽救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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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 宗居民投訴 ICU 46 宗佔最多

報告提到,宏福苑居民在大火前多次向政府部門投訴,惟部門處理投訴時「互相推諉」,沒有部門就消防安全問題承擔主體責任,令火警危險投訴石沉大海。有關公務員忽視居民切身且合理的安全關注,令他們感到求助無門及焦慮,「極為不幸的是,後來發生的事件證明了居民的投訴實屬有理。」(見另稿)

報告 117 頁附件列出,180 宗居民在大火前向政府部門作出的投訴及查詢。最早的投訴追溯至 2022 年 5 月,有居民向消防處投訴宏志閣的逃生途徑被阻塞。2024 年 2 月,有居民就 1 月的特別業主大會選用宏業一事,向屋宇署投訴宏業牌照及過往紀律處分問題。2025 年 11 月 21 日、大火前 5 日,居民江祥發向勞工處投訴竹枝從高處墮下。

180 宗投訴或查詢之中,其中房屋局獨立審查組(ICU)佔 46 宗;民政總署佔 45 宗;勞工處佔 35 宗;消防處佔 27 宗;屋宇署佔 23 宗,以及警方佔 4 宗,涵蓋棚網、發泡膠板、吸煙、業主大會及投訴宏業等範疇。

消防處回覆無規管遮窗物料 

按記者統計,至少 11 宗關於發泡膠板的投訴及查詢,涉及消防處、勞工處及 ICU。最早大維修剛開始、2024 年 9 月,居民向消防處投訴,宏志閣地下後樓梯有發泡膠板阻塞逃生。

遺屬蘇生於 2024 年 9 月 13 日、30 日,兩度向消防處電話查詢,使用發泡膠板遮蓋窗戶的風險。消防處第一次回覆指,並無特定規例規管封窗物料 ,並請他提出投訴,以便進一步調查,但蘇沒提出投訴。在第二次回覆,消防處重申無特定規例規管封窗物料,請蘇先生向屋宇署查詢是否有任何適用規例。

據會上供詞,部門居民以發泡膠封窗逾年。(資料圖片)
ICU 回覆已提醒鴻毅盡快修正棚網

另至少 7 宗關於棚網的投訴及查詢,涉及 ICU、勞工處。其中有人在 2025 年 7 月向勞工處投訴颱風過後,宏昌閣及宏泰閣的棚架保護網破損,勞工處巡查後認為投訴無法確立,因有關棚架保護網已修復,並指承建商會檢查及加固棚架結構,處方亦已提醒負責人遵守職安健法例。

江祥發同年 9 月,亦向 ICU 投訴棚網在颱風後受損,以及棚網老化。ICU 回覆指,棚架及棚網已在颱風樺加沙後逐步修正,雖然發現若干不足之 處,但 ICU 已提醒鴻毅或註冊檢驗人員(RI)盡快修正,並提醒他們在修正後,須立即由合資格人士檢查棚架。

宏福苑大火|棚網(攝:Nasha Chan)
宏福苑大火(攝:Nasha Chan)
遺屬蘇生:小市民不會知道部門分工

曾兩度向消防處投訴發泡膠封窗、父母在大火中喪生的蘇生指,當時知悉英國格倫費爾大廈因外牆物料引致大火,看到宏福苑同樣以發泡膠封窗,「咁我係咪應該可以質疑你嘅安全性呀,所以我打去投訴,我唔知佢電話分開查詢定投訴,我本意係打去投訴嘅。」

蘇生指,消防處人員稱沒規管封窗物料,着他向屋宇署查詢,「咁我百思不得其解,吓,一樣會着火嘅嘢,痴喺你屋出面,唔係關你消防處事嘅咩,點解會關屋宇署事?我諗唔明囉。」蘇生指,對消防處回應感無奈,「咁我擺天拿水喺你窗出面,咁係咪應該消防處管呢,點會諗到你屋宇署管,定其他邊個部門管,一個小市民,你係唔會知呢樣嘢,你哋有分工乜乜物物,咁小市民係唔會知㗎嘛。」

蘇生稱,「同埋其實好多次機會㗎啦,好似上年(中環)華懋大廈大火,大火之後,我阿爸同我講,如果宏福苑呢度發生火警,佢哋就死緊,連一個 80 幾歲嘅老人家都清楚知道,嗰樣嘢係好危險,咁點解你唔去阻止嗰樣嘢,可能即刻去巡查所有棚網全港呀。都仲有一個月嘅機會,去阻止呢個悲劇發生,你冇去做,咁究竟我哋市民將生命財產交付畀你哋消防處,你哋係做緊乜嘢呢?」

蘇生強調,前線消防員很值得尊重,但質疑負責監管火警風險的消防後勤,未有妥善履行職責,須要被問責。他又指,政府部門在大火前處理宏福苑事務時「將球踢來踢去」,聽證會上亦如是,未有履行社會契約責任,好好保護市民生命財產。

宏福苑居民蘇先生(《法庭線》記者攝)
宏福苑居民蘇先生(《法庭線》記者攝)
蘇生:投訴無門 錯失挽救機會

對於特首李家超周四(29 日)率領多名高官躹躬道歉,並宣布接受房屋局局長何永賢請辭,蘇生明言不滿意,指何永賢沒有出來鞠躬道歉,「佢委員會指出咁多部門要負責,依家得一個人出嚟孭飛,咁係咪一個頂全家,定係點樣呢,同埋佢自己辭職咋喎,唔係問責落台喎,係兩碼子嘅事嚟,唔滿意囉。」

他批評政府事隔 11 個月才道歉,並不認同調查是延遲道歉的理由:「你等咗 11 個月,你先好似不情不願鞠躬道歉,你解釋要拉人,要調查,其實呢兩樣嘢,道歉同調查係冇衝突㗎。」

蘇先生重申,居民在大火前已多次向部門投訴,「火燭之前我哋畀咗咁多次機會,去阻止呢場火燭發生,去投訴過咁多次,你唔理,錯失咗咁多次可以挽救呢個災難嘅機會,等於你 11 個月嚟唔道歉,都係一樣,係咁遲。」

他希望,政府每年會有官方悼念活動,代表政府正式承認在事件中的過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