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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樂居虐兒案|25 歲前員工否認虐兒原周四開審 辯方律師確診 押明年 3.21 審訊

童樂居虐兒案|25 歲前員工否認虐兒原周四開審 辯方律師確診 押明年 3.21 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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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院舍「童樂居」爆出虐兒醜聞,至今累計 34 名職員被起訴,共 5 人否認控罪。其中 1 名 25 歲前員工被控 3 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案件原定周四(10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惟當值律師指,辯方大律師黃炎漢前一晚確診,申請押後案件。

裁判官莫子聰指,本案涉及不少證據,相信被告難以即時另外委派律師代表,因而批准申請,並將案件排期至 2023 年 3 月 21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審訊,被告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被告被控 3 項虐兒罪

控方由高級檢控官林曉敏代表,辯方代表為大律師黃炎漢。

被告謝綉蔚(25 歲)報稱為前幼兒工作員,被控 3 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控罪指,被告於 2021 年 11 月 20 日及 25 日,在旺角砵蘭街香港保護兒童會,對一名 3 歲兒童,即男童 F ;一名 1 歲兒童,即男童 R ;及一名 16 歲以下不知名兒童,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故意襲擊、 虐待或忽略該些兒童 ,相當可能導致他們受到不必要的苦楚。

童樂居案至今 5 人認罪
另 5 人不認罪

童樂居案共涉 34 名被告,其中 21 人的案件在區域法院處理;餘下 13 名被告,有 10 人的案件留在裁判法院處理,當中有 5 人先後認罪,分別被告香詠珊、林美寶、李佩貞、張惠燕、傅悅朗,被判囚 4 星期至 4 個月 19 周不等。

另外共 5 人不認罪,除本案被告謝綉蔚外,另 4 人包括陳靄盈、周翠英、李慧雯及劉露琪。李慧雯的案件於周二(8日)開審,裁判官莫子聰裁定表證成立(見另稿),押後案件至 12 月 2 日結案陳詞。

KCCC188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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