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訪期間阻差罪成囚5天 陳朗昇上訴原訂明審理 指法律團隊有47人案律師申押後

採訪期間阻差罪成囚5天 陳朗昇上訴原訂明審理 指法律團隊有47人案律師申押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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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審罪成判囚 5 天

陳朗昇被控「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罪」及交替控罪的「阻礙公職人員」罪,指他於 2022 年 9 月 7 日,在旺角麥花臣場館外,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女警 26781;及阻礙她執行公務。

陳朗昇在原審時,供稱因 2019 年反修例運動時曾遭公開身份證資料,擔心資料再遭外泄而問清截查警員身份。原審裁判官梁嘉琪於 2023 年 9 月裁決時,拒絕接納其證供,裁定陳罪成,判囚 5 天

梁指,警員有合理理由截查陳,案發時警員已道出身份,達到陳發問目的,惟陳仍繼續詢問,形容他「肆無忌憚、不合情理地發問」。

HCMA468/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