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嶺高球場覆核案 環保署敗訴後提上訴 上訴庭2026年3月審理

粉嶺高球場覆核案 環保署敗訴後提上訴 上訴庭2026年3月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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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嶺高球場
粉嶺高球場(資料圖片)

環保署指裁決或拖延發展

環保署於 2024 年 12 月 30 日發稿,公布已提出上訴,並列出兩大上訴理據,包括指《環評條例》已設有諮詢機制,合適地平衡公眾參與和項目發展確定性的需要,質疑裁決將令整個環評程序「無法合理地正常進行和不斷拖延,對項目發展帶來嚴重負面的影響和不確定性」,違背立法原意。

另一上訴理據則指,裁決影響現正進行、和未來的環境影響評估工作,「尤其可能導致發展受嚴重拖延,操作和執行上產生嚴重耽擱等問題」,冀上訴能釐清相關法律的合法、合理詮釋,以維持環評法律框架和具體執行的「確定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見報道)。

原訟庭指環評報告多處不足
加補充資料後沒再諮詢

高院原訟庭法官高浩文在 2024 年 12 月 2 日, 裁定香港哥爾夫球會勝訴,環評報告需重新發還進行公眾諮詢。

法官接納哥球會一方質疑,環保署於土拓署補交資料後,沒有再進行公眾諮詢,法官認為公眾只有一次機會發表意見,故環評報告應盡可能「全面」,若有補充資料,應重新諮詢公眾。

判詞又指,環評報告忽視古樹名林、對瀕危物種水松欠分析,或造成災難影響,環評報告針對蝙蝠與飛蛾物種的研究結果,與哥球會及漁護署的報告有差異,惟環保署沒提出疑問,亦沒解釋為何只考慮土拓署的研究(見報道)。

CACV574/2024(HCAL1258/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