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蘭愛沙尼亞海底天然氣管道電纜損壞 港警調查 港註冊貨輪船長被控刑毀

芬蘭愛沙尼亞海底天然氣管道電纜損壞 港警調查 港註冊貨輪船長被控刑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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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新北極熊」號在香港註冊

被告萬文國,43 歲,報稱職業為船長。就刑事毀壞罪,他被指於 2023 年 10 月 8 日,約凌晨 2 時(船上芬蘭時間),即香港時間,2023 年 10 月 8 日,早上 7 時,在處於芬蘭灣的公海的一艘香港註冊貨輪「新新北極熊」上,為當其時掌管或指揮該船隻的人,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他人的財產,即位於芬蘭和愛沙尼亞之間的一條天然氣管道及海底電信電纜,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摧毀或損壞。

萬另被票控兩項「沒有確保該船舶符合指明貨船的附加規定」罪,傳票由海事處在 2024 年 9 月發出,分別指他在 2023 年 10 月 11 日至 12 月 6 日期間,身為 169 公尺長之集裝箱船舶「新新北極熊」號之香港註冊船舶的船長,沒有確保該船舶附合《第369S 章》規定,即在沒有足夠船錨的情況下,仍繼續由俄羅斯前往中國的航程;以及在 2023 年 10 月 28 日至 11 月 3 日期間,沒有確保符合《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附件第V章第28條第2款規定,即沒有提交每日申報予該船舶的公司。

ESCC210/2025、ESS24218-24219/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