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船長涉在 2023 年駕駛在香港註冊的中國貨船「新新北極熊」號期間,撞壞芬蘭及愛沙尼亞之間的海底天然氣管道及電纜。被告否認刑毀及兩宗海事處傳票控罪,案件周一(10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
辯方指不再爭議司法管轄權,另欲尋求海事意外專家意見。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押後至 12 月 10 日進行預審,明年 1 月 11 至 29 日進行 15 天中文審訊。被告沒保釋申請續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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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船長涉在 2023 年駕駛在香港註冊的中國貨船「新新北極熊」號期間,撞壞芬蘭及愛沙尼亞之間的海底天然氣管道及電纜。被告否認刑毀及兩宗海事處傳票控罪,案件周一(10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
辯方指不再爭議司法管轄權,另欲尋求海事意外專家意見。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押後至 12 月 10 日進行預審,明年 1 月 11 至 29 日進行 15 天中文審訊。被告沒保釋申請續還押。
2023 年 10 月,芬蘭及愛沙尼亞之間的海底天然氣管道及電纜受損,引起國際關注。芬蘭當局調查後指,懷疑是由於船錨拖拽造成,並指事件與在香港註冊的中國貨船「新新北極熊」號有關。據報道,中國調查後承認事故,指屬意外。
43 歲的「新新北極熊」船長,在香港被控刑事毀壞罪,周四(8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 7 月 4 日再訊,他未有申請保釋,須還押候訊。案件由水警總區重案組跟進。
船長另被票控兩項「沒有確保該船舶符合指明貨船的附加規定」罪,傳票是由海事處在去年 9 月發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