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被指虐殺初生男嬰案 男被告否認操控妻子 認曾向妻提及長子致死者胸骨碎裂

父母被指虐殺初生男嬰案 男被告否認操控妻子 認曾向妻提及長子致死者胸骨碎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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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被告作供稱愛錫義文

代表女被告的大律師 Michael Arthur,繼續問及義文,即死者出生至死亡前的情況。男被告在庭上憶述,2019 年 7 月 8 日,義文在明愛醫院出世,他和長子前往,去到 9 日才能見到義文,他將義文抱在手裡並為他祈禱,祝他身體健康。至義文離世前,他 3 次帶一家人一同求醫,為義文檢查身體及接種疫苗。男被告指,為了義文的身體與健康,他很重視與醫生的見面。

至 7 月 10 日將義文接回家後,一行四人的「Imam(穆斯林導師)」在他們一家位於深水埗的住戶祈禱祝福,並為義文取名,女被告則為所有人煮食預備。男被告稱,為了義文好,希望他將來能學習中英文及阿拉伯文。義文當時冷靜,沒有大哭,他形容當時一家對此滿意。

男被告:無意延遲義文就醫

Michael Arthur 問及,8 月 24 日中午 12 時,為何帶義文到醫院?男被告回答稱,以為當時義文發燒或發冷,至下午 3 時,護士才告知義文骨折。辯方質疑,他下午 3 時是首次知道義文骨折,是否不在乎。他指自己經醫護通知,方知義文嚴重受傷,他並不了解問題,並指無意延遲義文就醫。

控方盤問時,則問及 8 月 24 日,義文送院前的情況,問及當時義文是否不能正常飲奶、瞳孔收細及四肢受損不能動。男被告同意,稱他認為當時義文是發燒或發冷,因為醫生曾告訴他,義文有黃疸,體溫較高是正常。

男被告否認控制妻子作供

控方之後轉問男女被告相處情況,問及男被告有沒有對女被告大叫?男被告回應,有時女被告會因為想回孟加拉而哭,他會大聲責罵她,事後再擁抱安慰她,並告訴女被告,有錢就會帶她到孟加拉。他指,對女被告大聲喝罵的情況只有一次,並稱二人關係良好。

控方追問是否只曾一次喝罵,男被告則改口稱有數次。

控方問及,女被告是否被男被告控制日常生活及出行。他回答,由於女被告不懂英語及廣東話,平日必需二人同時出門。除非他要出門,才能將家中唯一鎖匙留給妻子作緊急備用。

控方續問到,男被告有沒有在醫院發現義文骨折及身體多處重傷後,告訴女被告如何回答醫生或警方的問題。被告則指他一直不知義文骨折及腦部有血塊,直到明愛醫院醫生在 8 月 24 日下午 3 時,告知他義文胸骨骨折,至傍晚 6 時轉到瑪嘉烈醫院,經醫生通知才知義文腦內有血塊。

男被告在控方追問下,多次重覆答案,之後在再被追問下,承認有向女被告提及,義文胸骨碎裂,是因為長子從行李箱跳下,壓在義文身上。

控方:長子沒可能趁父母進食時入房

控方質疑,長子只有 22 個月大,就算有意圖傷害義文,亦不會造成身體多處嚴重受傷。被告回應稱,見過一次長子從行李箱跳到義文身上,認為是肇事原因。

控方又質疑男被告錄影會面時的證供。當中提到一家人會在客廳吃飯,會把長子和義文留在房間,吃飯時無法看管二人,故長子有機會爬到房內行李箱上,並跳到床上,壓到義文,他曾目睹情況一次。

控方提出,早前錄影會面,男被告指長子多次在行李箱上跳下壓到義文。男被告則重申只有一次,又稱懷疑義文腦部有血腫,是明愛醫院造成。

控方指,早前男被告作供時提到,吃飯時會關緊房門,及將長子放在身旁,理應會防止長子在男女被告進食時入房,他提到的情況沒可能發生。男被告否認。

法官問及有否餵奶粉
被告稱家中奶粉罐用作裝散銀

控方問及,義文臨離世前,體重沒有增長,質問男女被告有沒有為義文提供足夠糧食?他回答沒有,並指可能因為女被告只有 41 公斤 ,不夠為義文提供足夠母乳。法官胡雅文此時提問,稱是否沒有為義文提供奶粉?控方拿出一張案發後,他們一家的照片,指被告家中有奶粉罐。男被告回應稱,奶粉罐是為來裝散銀。

控方指出,8 月 8 日至 24 日,男女被告無法為在義文不適時為他提供適切醫療服務。男被告同意。控方質疑,男女被告有意忽視義文的醫療需要,令到他生病?男被告不同意。

否認謀殺、殘暴對待兒童罪受審

男被告 HOSSAIN Md. Imran(現年 33 歲)、女被告 AKTER Mrs Farzana(現年 29 歲),均報稱無業。兩人否認謀殺、殘暴對待兒童兩罪受審,庭上獲安排孟加拉語傳譯。

控罪指,兩人於 2019 年 8 月 30 日在香港殺害何義文(Hossain Iyman);同月 8 日至 24 日在香港,身為年滿 16 歲而對 32 至 48 日大的何義文,負有管養及照顧責任的人,故意襲擊、虐待和忽略何義文,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他受到不必要的健康損害。

兩人分別由大律師 Richard Donald 及 Michael Arthur 代表;控方由高級檢控官林曉敏、程皓代表。案件由法官胡雅文、3 男 4 女陪審團共同審理。

HCCC296/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