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7 月,一名八旬翁疑因不滿安老院職員粗暴對待妻子,探妻時用菜刀斬職員,為妻子復仇,又攜同便條,以紅筆寫下對院方控訴。被告周四(23 日)在區域法院承認「有意圖而傷人」罪。
暫委法官鍾明新引述辯方求情指,被告夫妻 60 年來伉儷情深、形影不離,即使妻嚴重失智、不能言語,被告仍每日往安老院為妻按摩,現明白私刑不可取。而被告還押 1 年 3 個月期間,與妻子分離、受病痛折磨,已意識到私刑不可取,希望可讓被告早日獲釋,與愛妻團聚。
官指被告用錯方法處理,惟接納他愛妻深切犯案,菜刀非鋒利、事主僥倖地傷勢不嚴重,判監 1 年 4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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