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歲無業男子被指去年 8 月就盜竊罪應訊時,以粗口辱罵裁判官徐綺薇。他並自稱是「新義安」成員,稱「我大佬盧冠」,而自己是「斜鼠哥」,另被起訴兩罪。他周二(3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侮辱裁判官、聲稱三合會成員等 3 罪,被判囚 5 個月 2 周。
案情指,男子當時要求裁判官徐綺薇押後案件 8 個月,以候其聘請律師,惟官只給予 8 周,男子聞言即斥「嘩,咁撚少呀,唔撚係吓」。官要求控方記錄他說粗口後,男子再發粗言並自稱是「新義安」成員,官遂要求控方考慮加控。男子被捕後稱,當時只是罵庭上警察。
案情:官拒押後 8 個月
被告粗言喝罵
被告馬浩鏘周二承認 3 罪。裁判官李志豪就其盜竊罪、言語侮辱裁判官罪及自稱三合會成員罪,分別判囚 3 個月、4 個月及 3 個月。考慮刑期整體性後,部分刑期同期執行,最終刑期為 5 個月 2 周。
案情指,2024 年 5 月 22 日早上 11 時 45 分,旺角朗豪坊 Market Place 經理發現被告手持 3 包鰻魚,在不時四處張望後,未有付款便離開,經理遂上前截停他並報案。警方到場後,以盜竊罪名拘捕被告。警誡下,被告稱鰻魚是供自用。
翌日被告被起訴,其後還押。同年 8 月 29 日,被告被押解往西九龍裁判法院第十四庭,在裁判官徐綺薇席前應訊。席間,被告要求案件押後 8 個月,以候其尋求私人律師代表。裁判官拒絕其申請,只批准再押後 8 周。
被告聞言即感憤怒,大聲喝罵稱「嘩,咁撚少呀,唔撚係吓」。在裁判官指示控方,記錄被告說粗口後,被告再兩度大聲稱「屌你老母」、「唔撚怕你」,又說他是來自「新義安」的成員、「我大佬盧冠」。裁判官遂要求控方考慮為被告在法庭上的言行加控。
案情:承認屬「新義安」成員
同年 11 月 13 日,被告再因「向裁判官使用侮辱性言語或使用侮辱性言語以涉及裁判官」、「聲稱是三合會社團的成員」兩罪被捕。警誡下,他稱當時只是咒罵法庭內的警察。
他另承認,自己來自「新義安」尖沙咀分部,其「大佬」是「盧冠」,另他在社團內的綽號為「斜鼠哥」。
被控向裁判官用侮辱性詞句等 3 罪
被告馬浩鏘(27 歲,無業),被控各一項盜竊罪、「向裁判官使用侮辱性言語或使用侮辱性言語以涉及裁判官」、聲稱是三合會社團的成員。
控罪指,被告於 2024 年 5 月 22 日,在旺角朗豪坊 Market Place 偷竊三包鰻魚,總值港幣 504 元,而上述物品為牛奶有限公司的財產。
控罪續指,被告在同年 8 月 29 日,在深水埗西九龍裁判法院第十四號庭,當裁判官,即徐綺薇裁判官,在執行其裁判官職責時,向該裁判官使用侮辱性的詞句;並在同日同地,聲稱是尖沙咀新義安三合會社團的成員。
WKCC2243/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