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歲婦被指區院偷拍法官 控方稱需時索法律意見獲批 被告准保釋11.20再訊

65歲婦被指區院偷拍法官 控方稱需時索法律意見獲批 被告准保釋11.20再訊

分享:

控罪指未經授權拍攝法官

被告陸佩玲(65 歲,退休人士),被控一項「禁止在法庭處所內作出紀錄等」罪。控罪指,被告於 2025 年 8 月 28 日,在香港灣仔港灣道 12 號區域法院 15 樓 49 庭,未經合法授權拍攝法庭內人員的照片,即法官。

ESCC2517/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