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底,女同志 R 和 B 在南非結婚後接受「互惠人工受孕」,由 R 提供卵子與捐贈者的精子結合成胚胎,再由 B 懷孕產子。高等法院於 2023 年裁定 R 為嬰兒「普通法下的父母」,但不能成為法定父母。R 其後代嬰兒再提司法覆核,今年 9 月獲判勝訴,高院法官高浩文指現行制度構成不合比例的干預,政府未能提出合法目的。
政府發言人周三(26 日)回覆《法庭線》指,政府已就判決提出上訴,由於法律程序仍在進行中,現階段不宜作進一步評論。
司法覆核的申請人為嬰兒 K(由其監護人 R 代表入稟),答辯人為行政長官,B 則以有利害關係方參與聆訊。
提供卵子女同志 不獲列為嬰兒父母
案中當事人皆獲頒匿名令,當中 R 是香港人,B 來自南非,兩人於 2015 年相識並成為情侶,2019 年在南非結婚。一年後,兩人在南非接受「互惠人工受孕(Reciprocal IVF)」,從 R 體內取出卵子,與捐贈者的精子結合形成胚胎,再植入 B 的子宮,由 B 懷孕產子。
B 其後誕下 K,在 RIVF 安排下被視為「代母」(gestational mother),R 則被視為「生母」(biological parent)。但兩人 2021 年在香港為 K 登記出生時,被告知 R 不可列為「父母」,只有懷孕產子的 B 被列為母親。2022 年,R 以 K 的監護人身分入稟高院,要求法庭宣告 R 在法律上也是嬰兒的「家長」。
判詞:父母性別定型不合時宜
2023 年,法官歐陽桂如裁定 R 屬「普通法下的父母」,但不能視為 K 的法定父母。R 早前再以 K 的監護人身分提司法覆核,指《父母與子女條例》不承認 R 的法定地位,令 K 的憲法權利受損,要求法庭確認 R 作為父母的法定權利和責任。
今年 9 月,法官高浩文裁定同志一方勝訴,指嬰兒雙親關係穩定,具撫養能力,R 與男嬰亦有基因聯繫,現行政策不合比例地干預男嬰的私隱和家庭權益。
高浩文又指,政府主張「彈性」處理個案,但若政府不問具體情況、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係便作裁斷,做法是「僵化」而非有「彈性」。判詞指,父母性別定型已不合時宜,案例亦顯示父母的性傾向不一定對子女有負面影響。
HCAL2063/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