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研究生涉大埔偷拍女途人裙底 認罪候判刑 警誡下稱衝動犯案

中大研究生涉大埔偷拍女途人裙底 認罪候判刑 警誡下稱衝動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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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手機有 5 張裙底照

案情指,2025 年 9 月 23 日下午 4 時許,事主 X 在扶手電梯上,在場另一名男途人發現被告站在 X 身後,手持電話放在 X 的短裙褲下拍攝。X 被提醒後截停被告,並在被告的電話發現 5 張裙底照片,事件報警處理。被告於警誡下承認因衝動而犯案。

求情:被告本為優秀學生

辯方求情時引述被告背景,指他是醫學博士生研究員,因一時衝動而犯案,沒有預謀。被告坦白認罪、有悔意,知其行為愚蠢,感到悔不當初,不會重犯。他本為優秀學生,科學研究上有不少文獻。案發後亦積極參與社會服務,參與有關精神健康及情緒的課程。

辯方指,被告獲父母及妻子讚揚,他亦已上了寶貴的一課,望法庭輕判。

官指控罪嚴重,考慮到被告背景良好及辯方求情等,會先索取報告再作判刑,強調仍會考慮即時監禁。

被告田天(29 歲,報稱中大研究生),被控於2025 年 9 月 23 日,在大埔新達廣場扶手電梯,出於觀察/拍攝女士 X 的私密部位的意圖,為了從 X 衣服下方,觀察/拍攝其私密部位,而操作流動電話。若非該如此操作,該部位本來不是可讓人看到的,被告為性目的不誠實地作出以上行為,及不理會自己行為是否獲得 X 同意。

FLCC2337/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