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名男子涉訛稱持有認可國家的駕駛執照,詐騙運輸署豁免他們參加本地駕駛考試、直接獲牌,被控「串謀欺騙」。其中一被告周五(6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認罪,被判囚 3 個月。
案情透露,被告曾在香港考駕照但失敗。運輸署接獲他以巴基斯坦駕照申請免試簽發執照,但他被捕後在警誡下承認,未曾在該國取得駕照。官指案件可構成危險,案情非常嚴重。
案情:曾考駕駛執照失敗
本案 8 名被告分成 8 案處理。法庭周五處理其中兩人的案件,被告分別為 KHAN Mushed( 21 歲,地盤工人)、米高(28 歲,店鋪助理)。米高周五認罪、Mushed 的案件則押後至 3 月 24 日再訊,期間可以原有條件保釋。
米高承認的案情指,他在 2022 年 10 月 21 日 以巴基斯坦的駕駛執照, 向香港運輸署申請香港的駕駛執照。同月 28 日,運輸署職員相信,米高提供的巴基斯坦駕駛執照為真實,並向他批出香港的駕駛執照。
案情續指,2023 年 7 月 20 日,米高被廉政公署人員拘捕。警誡下,米高指他曾在 2021 申請香港的駕駛執照,惟他不能通過駕駛考試,而米高亦承認他未曾在巴基斯坦取得駕駛執照。
米高亦指,一名叫「Yavar」的人免費給他香港的駕駛執照,而他不知道「Yavar」如何從運輸署取得該駕駛執照。
求情:獲執照後未曾駕駛
控方確認被告沒有定罪紀錄。辯方求情時提及米高的背景,指他現年 28 歲,曾在機場擔任行李搬運工,疫情時失業,於 2019 年至 2023 年轉任 FoodPanda 的「步兵」及單車外賣員,惟他身體不佳,不能定時工作,所以收入不穩定,當時月入約 8,000 元。
辯方續指,米高的同事知悉他收入低,亦知道他未能考取電單車駕照,遂建議他透過中間人獲取駕照,米高「愚蠢地」照辦。他獲得執照後其實沒信心駕駛,所以他有想過補堂,先提升技術才駕駛,而他獲得該執照後未曾在港駕駛。
辯方亦指,米高所獲的執照並非免費,他要在工作獲得收入後,給予提供執照的中介 8,000 元。他事後有悔意,被捕後與廉署合作、承認犯案,亦曾嘗試協助廉署,並第一時間認罪。
官:構成危險 案情非常嚴重
主任裁判官張志偉聽罷求情後指,即使被告難以用單車、步行完成送外賣,他大可從事其他工作。而且案件性質「非常嚴重」,被告串謀他人獲取執照,獲取執照後便可在未取得資格的情況下駕駛,其行為會對其他道路使用者構成危險。
官續指,他認為案件不適合判處緩刑或社會服務令,會將量刑起點訂於 4.5 個月,被告及早認罪可獲三分一刑期扣減,換言之將他判囚 3 個月。
8 人被控串謀詐騙罪
本案 8 名被告依次為 IBRAHIM Muhammad(21 歲,送貨員)、簡智仁(27 歲,送貨員)、KHAN Mushed(21 歲,地盤工人)、米高(28 歲,店鋪助理)、楊李軍(23 歲,送貨員)、ONG Jomari Perfinan(27 歲,航空公司貴賓室主任)、AHMED Waseem(47 歲,送貨員)、BASMER Hatim Hassan Awadh(28 歲,無業)。
他們分別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控告他們在 2022 年 5 月至 2023 年 8 月,串謀其他人詐騙運輸署,向運輸署職員訛稱自己符合「免試簽發香港正式駕駛執照」的資格,從而誘使運輸署向被告批出香港正式駕駛執照。
ONG、Waseem 早前承認控罪,被判囚 4 個月、緩刑一年。其餘 5 人的案件,分別押後至 3 月 11 日、19 日、20 日、24 日再訊,期間各人准保釋候訊。
ESCC3003-4/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