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聽證會Day19|楊恩健確認消防處有權就發泡膠執法  有最終把關責任

宏福苑聽證會Day19|楊恩健確認消防處有權就發泡膠執法  有最終把關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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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處處長楊恩健(攝:CTH)
鄧榮華:火勢猛烈同事未停止搜救

消防處助理處長(新界北)鄧榮華指,大火當日下午 3 時 50 分到場,當時正值三級火,情況史無前例地惡劣,他亦知悉在宏泰閣對出空地發現消防員何偉豪,特別安排區長級等高職級同事作每座大廈指揮。

鄧指,火警初期有消防員進入宏昌閣,希望進行緊急搶救及疏散,但到達樓梯時已有濃煙,遂返回大堂,但遇上棚架倒塌,要在惡劣環境下離開。他指,同事抓緊機會移走竹枝進入大堂,成功營救 3 名昏迷人士。雖然火勢猛烈,但消防員未有停止搜救,人員由低層起逐層滅火,亦有人員冒險衝往 10 樓及 14 樓搜救。

他指,火警前所未見,情況「好動態」,各人均想盡方法希望盡快「搶高」滅火,提到宏泰閣指揮官曾打算在 10 樓設「橋頭堡」,以鋼梯把消防員送入大廈,但兩邊單位火勢猛烈,最後要調整策略,「我哋會盡量去嘗試,儘管未必實行到」。

鄧又指,人員到大廈內灌救時要使用消防栓,但因宏福苑消防系統損壞,令人員在高層滅火時須使用手提泵加壓,帶到 10 樓以上。該手提泵重達 80 公斤,鄧表示對滅火有影響,「但係一個可以克服嘅影響」。

鄧榮華
消防處助理處長鄧榮華作證後離開展城館。(攝:CTH)
鄧:鋼梯救人非想像般容易

根據紀錄,鄧當日曾要求額外 4 架消防車及一把鋼梯增援,而副消防總長(新界北)黃景文亦要求額外搜救隊到場。鄧解釋,每級別火警都有既定出動規模,但高職級人員可要求增加資源。

資深大律師杜淦堃引述宏昌閣 2 樓居民周志偉供詞,指他與妻子、鄰居透過鋼梯獲救。鄧確認,是大火唯一一次用鋼梯救出居民,但行動非想像般容易,因鋼梯靠近宏昌閣時,竹枝及灰燼不斷墜下,要以水平方式延伸梯臂至單位,將居民逐一救出,鋼梯臂終被燒毀無法操作。

宏福苑 五級火 AP
2026 年 11 月 26 日,消防員架起雲梯在宏福苑外圍射水灌救。(credit: ASSOCIATED PRESS)
杜引判詞:消防不應將建築責任交予屋宇署

針對消防及屋宇署的分工,杜淦堃提及,在 2016 年迷你倉大火後,消防處向部分迷你倉送達「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要求按新標準改善佈局,有營運商提司法覆核挑戰。消防最後勝訴,法官認同條例賦權處方消除火警風險,認為消防不應將建築危險的責任交給屋宇署。

楊憶述,他有參與迷你倉滅火,內部溫度極高,貨倉猶如火爐,又指當時處方以火警危險、救火角度監管,屋宇署則以其法例監管迷你倉,兩個部門要有分工,「知自已做緊咩,用盡自己權力」。

消防處處長楊恩健(攝:CTH)
楊同意消防處有責任作最後把關

杜淦堃詢問,處方有沒有權就「生口」發「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楊指,他本人未見過「生口」,但如同事接獲投訴不會坐視不理,「如果佢哋(屋宇署)認為我哋做更適合,我哋唔會吝嗇去出(通知書),「兩個部門我哋一定負責任」。

至於發泡膠封窗,杜指消防處認為屬工程物料,應由房屋局獨立審查組(ICU)負責;ICU 則覺得屬臨時物料,由消防處負責。楊恩健則指,他同意消防處與屋宇署均有權執法,「如果我哋見有部門處理咗,而裡面牽涉多過我哋管轄範疇嘅事,我哋會同佢溝通」,商討由哪個部門執法較好。

杜追問,「應該 4 隻眼睇住佢,兩部門有責任」?楊回應「嗯」。他亦同意,屋宇署同事可能沒相關救火知識,兩部門需互補不足。杜再指,若說發泡膠並非消防職權範圍,「咁講解釋唔到你哋責任,亦都未必準確」?楊同意,亦同意處方有責任最後把關。

楊:將增罰則監管消防承辦商

針對消防設施監管,消防助理處長姜世明早前提及,當處方收到消防裝置及設備證書(FS251)後,需時逐張輸入系統。楊恩健表示,將修例要求承辦商以電子方式提供 FS251 證書,以解決人手輸入資料的滯後問題。

此外,過去處方以扣分制監管承辦商,楊指修例後如承辦商未依時提供證書、沒按要求提交消防裝置關閉通知書(SDN),會加重刑罰,甚至可判監。另設續牌制度,承辦商續牌時,處方會考慮其檢控紀錄,如多次被扣分會拒絕續牌。

大火另揭發,消防承辦商曾向消防處 16 次提交「延長關閉消防裝置通知書」,每 14 日申請延期,導致系統停用超過半年。楊指已草擬修例,要求承辦商在關閉消防裝置前先通知處方,由處方審核是否必要,且工程須於 60 日內完成,否則會發「消防火警危險通知書」。

此外,處方現時要求人員收到承辦商提交的 SDN 後,除考慮替代措拖外,亦要了解消防系統、水缸等情況。針對維修水缸時間需時長,楊同意處方收到 SDN 後,可「問多啲」、了解承辦商「做到咩地步」。

他又指,大火後曾與屋宇署、房屋局商討,要求對方每兩周向消防處提供正進行搭棚工程的樓宇名單,如樓宇有 SDN 會要求停止工程,亦會派員到樓宇巡查消防設備。

宏福苑 窗門 窗口
2025 年 11 月 27 日(攝:Nasha Chan)
楊:因「黑暴」、疫情未更新熱線系統

大火時有部分求助者致電 999 熱線,需等候近 15 分鐘才轉駁消防。楊同意有改善空間,指本周起已增加支援中心 30 條線,兩個月後再增加 30 條線。杜提及,處方於 2017 年提出更換第 4 代熱線系統,原計劃於 2022 年啟用。楊稱,因面對疫情及「黑暴」延遲付運時間,處方已催促供應商盡快完工。

葉家駒去信委員會:無問責只變成集體無責

杜淦堃在聽證會尾聲特別提到,居民的投訴均與今次火警成因有很大關連,「佢哋到今日仍然係非常不滿」,指委員會周四(23 日)收到居民葉家駒的郵件,提到他對於政府部門的處理方法,「對於有關監管似乎失效感到失望」。杜淦堃指,各部門對其職責的正確理解,對於大火前發生的事、之後檢討、改善工作非常重要。

《法庭線》取得葉家駒予委員會的郵件,當中提到悲劇絕非單⼀意外或執⾏失誤,⽽是長期累積的⼈禍,部⾨間協調及巡查機制長期失效,未能及時介入阻⽌風險累積。葉家駒又指,聽證會披露部⾨互相卸責,進⼀步反映監管框架系統性缺失。

他又批評助理處長姜世明作證時,至少 15 次承認處理「不理想」,但核⼼理據推卸至制度、⼈⼿、機制限制,避開實質監管失職。他認為,姜既然承認「不理想」,但無個⼈或部⾨問責,「只講事後修例,無解釋為何事前無⼈負責跟進。這變成『集體無責』,我想請問姜助理處長:『呢個不理想,導致 168 ⼈死傷,消防處有冇⼈需要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