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大火聽證會將於周四展開,獨立委員會周二(17 日)公布涉事方名單,包括屋宇署、消防處、勞工處、廉政公署及市建局等政府部門及公營機構,亦有屋苑大維修顧問公司「鴻毅」的董事黃俠然、承建商「宏業」的董事侯華健、何建業及授權簽署人黃忠基。
居民方面,7 名居民與已被解散的現屆管委會 14 名成員都在名單之上。據悉,部分居民及全體管委會成員,已分別由律師以義務方式(Pro Bono)代表。(完整名單見內文)
獨委會周三更新涉事方名單,增加中華發展工程有限公司董事梁秉基。
涉事方可作開案、結案陳詞
申請向證人提問
獨立委員會的聽證會將於周四(19 日)開始,首輪共設 8 場,先聽取法律團隊的開場陳詞,料需時數天,其後聽取證人包括居民的口供。
獨立委員會的職責是要查找事件成因、各方責任,其律師團隊進行調查、分析、向證人提問的工作。團隊的資深大律師杜淦堃在指示會議曾指,經綜合分析,已發現事件中有一系列結構性問題,不可接受亦不容忽視,在聽證會將詳述及跟進。
綜合指示會議及獨委會已公布的規則,涉事方的參與程度比出席聽證會旁聽、作證更高,例如可作開案陳詞、傳召證人、申請向證人提問、獲得聽證會的文件冊,以及作結案陳詞等。
部分居民、全體管委會成員
分別由兩律師團隊代表
據悉,7 名居民之中,部分人由同一律師、大律師團隊以義務方式(Pro Bono)代表。這幾位居民認為,其角色不應只限於旁聽、提供資料或作證,而是應該由律師代表,提出其立場與主張,希望能透過向證人提問等查找大火的事實與真相。
另外,被民青局入稟土地審裁處解散的現屆法團管委會,共 14 名委員亦一同由另一律師團隊代表。
涉事方名單(按獨委會公布所列次序):
屋宇署
消防處
民政事務總署
香港警務處
房屋署
勞工處
競爭事務委員會
廉政公署
市區重建局
宏福苑居民:周炎玲、李國鴻、梁浩軒、羅曉琪、羅曉健、葉家駒、葉信霆
業主立案法團第 12 屆管委會:主席徐滿柑、副主席麥志雄、秘書何仲行、司庫張梓雲、委員陳文浩、馮靜欣、江祥發、林慧敏、羅詠麟、李日興、麥致誠、蘇倩婷、鄧嘉恩、謝寶森
置邦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合安管理有限公司
宏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中華發展工程有限公司董事梁秉基
鴻毅建築師有限公司董事黃俠然
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董事侯華健、何建業
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授權簽署人黃忠基
資料來源:獨委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