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子樂與另一男子陳維亮被指在 2019 年反修例運動串謀煽惑暴動,案件周四(14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官准修訂控罪,吳最新被控 3 罪,指他約由 2019 年 10 月中至 11 月中,分別「煽惑參與暴動」、「串謀煽惑參與暴動」,以及「煽惑他人煽惑參與暴動」。
就第三罪,控罪指吳犯案對象為兩名人士。案件亦轉介至區域法院處理,押後至 6 月 2 日在區院以中文再訊。兩人均沒保釋申請,繼續還押。兩人至今已還押近 200 天。
吳其中一罪修訂為
「煽惑他人煽惑參與暴動」
兩名被告依次為吳子樂(起訴時 32 歲,無業)、陳維亮(起訴時 34 歲,攝影師)。當中吳子樂沒律師代表,自行應訊。
吳原被控兩罪,其中他與陳維亮一同被控的一項「串謀煽惑他人參與暴動」罪維持不變,控罪指兩人於 2019 年 10 月 22 日至 23 日,在香港,一同串謀非法煽惑他人參與暴動。
至於另一「煽惑他人參與暴動」罪,官准控方修訂為「煽惑他人煽惑參與暴動」罪,指吳於 2019 年 11 月 14 日至 15 日,在香港,非法煽惑一名身分不詳的人及李芷盈,煽惑他人參與暴動。修訂後,控罪日子增加一天,而煽惑對象則由「其他不知名人士」,改為一名身分不詳者及李芷盈。
官另准控方加控吳一項「煽惑他人參與暴動」罪,指吳於 2019 年 10 月 19 日至 11 月 8 日,在香港,非法煽惑他人參與暴動。
案件轉介區院
總裁判官蘇惠德並正式將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處理,並提醒兩人如擬提出不在場證據,須在指定期限前作出。兩被告皆沒保釋申請,官押後至 6 月 2 日在區域法院再訊。
翻查資料,吳子樂及陳維亮於 2025 年 10 月 30 日首次提堂。陳沒保釋申請,吳則分別在裁判法院及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皆被拒絕。兩人至周四已還押近 200 天。
WKCC4868/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