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警涉偷拍裙底 三度提堂仍無律師代表 擬不認罪押後6.17再訊

被告何家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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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仍未有法律代表

本案為第 3 次提堂,被告今沒有法律代表,親自應訊,表示擬不認罪。官提到案件早前押後,以待被告安排律師代表。被告指已經與事務律師聯絡,對方表示會介紹大律師,但尚未成事。被告稱考慮到是次提堂僅表達答辯意向,打算「慳錢」,故自行應訊。

官關注被告沒有法律代表出席,未曾與任何大律師開會,法庭亦不知道案件爭議點、大律師檔期,無法預計審訊長度,「你連大律師都冇見過,PTR(預審)都冇用」。官再問被告有否向事務律師支付律師費,被告回應已支付。官遂把案件押後至 6 月 17 日再訊。

被控偷拍已被停職

被告何家俊(39 歲,報稱公務員),被控一項「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指他於 2025 年 8 月 1 日,在香港出於觀察或拍攝女子 X 的私密部位的意圖,為了從 X 的衣服下方,觀察或拍攝其私密部位,而操作設備,即一部手提電話,而操作設備的情況是若非該設備如此操作,該部位本來不是可讓人看到的,及被告為了性目的或不誠實地作出以上所描述的行為,及不理會自己以上所描述的行為是否獲得該 X 同意。

警方早前指,男子已被停職,又指警隊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警隊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

STCC759/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