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歲港大博士生涉用假公安證等文件 被控使用虛假文書 還押8.24再訊

西九龍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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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丁宇森(31 歲,報稱港大材料化學(Materials Chemistry)博士生),被控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罪。

控罪指,他於 2026 年 6 月 25 日,在香港國際機場南環路 80 號香港飛機工程有限公司外,知道或相信有關虛假文書,即一張假冒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定保密局」發出的公函,及一張「資東省人民檢察院」發出的公安證件,屬虛假而使用該文書,意圖誘使男子梁詠濤接受為真文書,並因而對梁不利。

WKCC3078/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