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歲內地男子被指在城市大學宿舍內,藏有一張印有其姓名、照片的假冒公安證,被控一項「串謀犯欺詐罪」,去年 10 月首提堂後須還押,至今還押 9 個月。
被告周二(14 日)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特委法官陳政龍聽畢雙方陳詞,批准被告保釋,條件包括 6 萬元保釋金、合共 9 萬元人事擔保、不得離港、在報稱住址居住、每日向警署報到,以及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20 歲內地男子被指在城市大學宿舍內,藏有一張印有其姓名、照片的假冒公安證,被控一項「串謀犯欺詐罪」,去年 10 月首提堂後須還押,至今還押 9 個月。
被告周二(14 日)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特委法官陳政龍聽畢雙方陳詞,批准被告保釋,條件包括 6 萬元保釋金、合共 9 萬元人事擔保、不得離港、在報稱住址居住、每日向警署報到,以及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
31 歲港大博士生在今年 6 月在機場涉使用假冒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保密局」公函,以及假冒的公安證件。他被控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罪,案件周一(29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案件押後至 8 月 24 日再訊,被告還押候訊,並於 7 月 6 日進行保釋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