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 52 歲男子於今年 7 月,於荔景公務員屋邨華員邨使用一張假泊車證,騙取屋苑泊車費用,並事後取走該假泊車證,他被控「使用虛假文書」、「妨礙司法公正」等 3 罪,案件周三(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 9 月 16 日再訊,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及索取律政司意見,控方反對保釋,被告須還押。
涉騙取停車費用 事後取走假泊車證
被告招耀偉(52 歲,報稱保險從業員)被控各一項「使用虛假文書」、「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妨礙司法公正」罪。
控罪指被告於 2026 年 7 月 4 日,在華員邨華禮閣停車場知道或相信有關虛假文書,即一張有效期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編號為 112 的停車場泊車證屬虛假,而使用該文書,意圖誘使華員邨業主立案法團及該上址職員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因而作出或不作某些作為,以致對華員邨業主立案法團及該上址職員不利。
被告亦被控在 2026 年 3 月 19 日與 7 月 4 日之間,在香港以欺騙手段,即展示一張虛假的泊車許可證,不誠實地取得「華員邨業主立案法團」的上述日期期間的停車費用,意圖永久剝奪該「華員邨業主立案法團」的財產。
被告另涉於 2026 年 7 月 5 日,在華員邨華禮閣停車場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連串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即從一輛私家車上取走一張編號為 112 的泊車許可證。
WKCC3233/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