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 歲李卓人的證詞,由他七十年代入讀港大開始,原本不諳政治的他撞正「火紅年代」,受「認中關社」思潮衝擊,感有責為「苦難中國」承擔,亦從關顧基層醒覺香港社會不公,憶述探訪艇戶時語帶哽咽,稱「覺得小朋友要浸死呀咁樣⋯就覺得自己有責任㗎」。
畢業後,李卓人毅然放棄土木工程本科,投身工運,漸體會爭取民主的重要,繼而投入民運,先後參與成立職工盟、工黨,在議會爭取勞權,「我都諗唔到,咁就做咗一世喇。」《法庭線》記錄李卓人的庭上證詞並結合公開資料,重組他投身工運、民運數十年的經歷。
編按:控方指控李卓人與支聯會各被告主張「結束一黨專政」,等同「結束中國共產黨領導」,必然涉以違憲非法手段顛覆政權,又指被告利用中國的負面事件來加強煽動效果,透過「誣捏性、污名化」的陳述鼓吹群眾。案件將於本周五(21 日)裁決。
「後生嗰陣時係好欣賞共產黨」
李卓人在內地出生,家族是地主階級。1959 年他兩歲,大陸處於「反右」至「反右傾」時期,家人與他逃難來港。他 2004 年在傳媒專訪談到,年少時屬小康之家,不愁衣食,他亦比較貪玩,喜與中學同學打保齡球、去酒店消遣,自言與社會脫節。

1975 年,18 歲的李卓人考入香港大學土木工程系,正值「火紅年代」,「認中(認識中國)關社(關心社會)」思潮成為他的政治啟蒙。
主控、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黎嘉誼問李卓人,他和支聯會是否一直認為中國共產黨領導「係對國家唔好」。
李卓人答,「我後生嗰陣時係好欣賞共產黨,我係跟共產黨去學習搞工會運動,你唔可以話我由共產黨成立開始,一直對共產黨負面,我係欣賞共產黨喺組織工人、農民嗰方面,同埋喺抗日個決心」。
火紅年代
「火紅年代」指由六七暴動後,至中英就香港前途談判開始前的 70 年代期間,大學生熱心投身學運、工運和社區居民權益運動的時期。
當時,親中左派之中的「國粹派」在大學舉辦「中國週」等活動,又組織「回國訪問」,帶領大學生認識新中國,以「認祖」(認識祖國)工作為重心,「關社」次之。抱持左翼價值觀的「社會派」雖然也肯定中國民族主義,但更強調本地社會參與,投身社區。
李卓人憶述,讀大學前對中國及香港社會認識不多,「無任何嘅想法」,但入學後深受「認中關社」思潮震撼,「原來呢個世界咁多思潮、咁多思想嘅衝擊」。
他說出於好奇,參加以「中國往何處去」為題的中國週等活動,說「中國啲歷史,就算文革當然聽過,但裡面細節唔知,覺得自己要去明白中國嘅歷史同埋政治」。
讀到文革、魏京生提出「第五個現代化」、「李一哲」事件,李卓人說自己受到很大衝擊,「即係我嗰代呀,我覺得我係成個時代呀個產品嚟嘅,即係苦難中國。同而家唔同,嗰時苦難中國,令我哋覺得要承擔。」
魏京生
魏京生 1978 年在北京西單民主牆署名張貼《第五個現代化:民主與其他》大字報,主張中國除了經濟現代化,也需要實現民主和政治的現代化。魏翌年再貼出大字報《要民主還是要新的獨裁》,批評鄧小平。他其後被捕,被指泄露國家軍事機密及撰寫反動文章,因「反革命罪」被判囚 15 年,1993 年一度獲釋,翌年再度被捕並因「陰謀顛覆政府罪」判囚 14 年。他 1997 年獲准「保外就醫」前往美國。
「李一哲」事件
李正天、陳一陽、王希哲 3 名前紅衞兵「造反派」組織成員,與在廣東人民廣播電台任職的郭鴻志,以「李一哲」為署名,1974 年於廣州張貼《關於社會主義的民主與法制──獻給毛主席和四屆人大》大字報,被定性為「反動」,4 人被捕、判有期徒刑,「李一哲」亦被定性為反革命集團。至 1978 至 1979 年,4 人先後獲釋及獲得平反。

「我都諗唔到,咁就做咗一世喇」
「認中」並非唯一的衝擊。大二那年,李卓人開始參與宿生會,其中一項職責是關心社會,「嗰個方面發展令我進入香港基層運動,有另一方面嘅衝擊,所以係兩方面一齊嚟嘅」。
他供述在關心基層的過程受啟發,「就係嗰陣開始覺得,嘩香港社會咁唔公平㗎?坦白講我係小康之家啦,我自己唔係好知道貧窮嗰啲嘅嘢,(受啟發後)變咗覺得香港社會好唔公平」。
他在傳媒訪問憶述一次探訪艇戶時不慎墮海,全身濕透,反過來要艇戶照顧,形容是參與社會運動的一次「洗禮」。庭上憶起那次探訪,李卓人語帶哽咽,「覺得小朋友要浸死呀咁樣,就覺得自己有責任㗎,尤其背景上覺得自己係好幸福嘅,覺得有責任對自己社會上最不幸嘅人有多啲,就係承擔」。
油麻地艇戶事件
港英時期艇戶居住環境惡劣,不時有沉船意外、火警,甚至兒童溺斃,艇戶多年來爭取上岸安置。1979 年發生「油麻地艇戶事件」,數十名艇戶與支持者到港督府請願,但中途被捕,除兒童外其餘人均被判非法集會罪成,當中數十名艇戶獲釋、不留案底,但 11 名支持者簽保守行為 18 個月並留案底,包括甘浩望神父。

體會艇戶等基層的遭遇,改變了李卓人的志向。他說雖然對中國有感情,但比較傾向強調關社的「社會派」。1978 年大學畢業,他決定不從事本科工作,投身勞工工作,「覺得要為香港社會做啲嘢、為中國做啲嘢⋯⋯我都諗唔到,咁就做咗一世喇。」
大狀沈士文追問:「係乜嘢?」
李:「一世嘅工運 ,同埋關心中國民主啦。」

李踏入社會的 70 年代末正值製造業、金融業發展蓬勃,香港經濟起飛,他第一份全職工作是加入觀塘工業健康中心,關注工人職業病和工傷問題。兩年後,他加入基督教工業委員會,角色由推廣職安健變成倡議勞工權益,期間認識鄧燕娥,1985 年與她結婚。

八十年代,香港工業北移,衍生很多工人與廠商的勞資糾紛,工委會積極介入,組織工人與資方談判。職工盟的文章引述李卓人回憶,「當時執笠的廠很多,我的手法是組織工人阻止老闆運貨走,經常要通宵守貨,有幾單還有成 500 多人一起留守」。
這段時間,工委會推動遣散費、破產欠薪保障基金、長期服務金等勞工法例改革。不同業界亦開始組織不屬於政治陣營的獨立工會,李卓人就曾擔任成衣工會的總幹事。工委會亦在 1981 年創立工業傷亡權益會。

由工運到民運
1982 年中英談判開始,香港前途問題越益受關注。工委會 1984 年參加「代議制綠皮書聯席會議」,1986 年參與發起成立「民主政制促進聯委會」,爭取「民主回歸」。李卓人 2018 年在傳媒訪問談到,民主派爭取「八八直選」時,他才驚覺民主與工權的扣連,開始投入民主運動,視工運為民主運動的一部分。
組織工運的經驗,令李卓人在爭取「八八直選」的遊行集會中擔任糾察長,統籌引導遊行群眾,他其後在聲援八九民運的遊行繼續擔任這個崗位。
1989 年,中共前總書記胡耀邦逝世,不少北京學生到天安門廣場悼念,後來演變成八九民運,李卓人當年 32 歲。
他庭上憶述,香港學聯首先組織學生支援內地的學生運動,而隨着愈來愈多學生參與,民主派也響應,「好多時維園遊行到新華社,亦都開始喺新華社度有長期靜坐,所以其實個運動,一開始香港人參與,已經係開始去支援㗎喇」,又因他有許多遊行集會經驗,亦是工會領袖,故成為遊行的糾察長。
同年 5 月 21 日,香港史無前例出現「百萬人大遊行」,聲援八九民運。
「我搞咁多年遊行,從來無見過咁多人⋯⋯我第一次見到咁多人行出嚟所以非常之感動,亦都可以話我一生嘅努力,係希望啲人可以掌握自己命運,掌握自己權利,而嗰次啲人係做到呀」,李卓人庭上憶述。支聯會亦在當天宣布成立,他是創始成員之一。
當時主力搞工運的李卓人不常見報,自覺處於「第二線」的他自薦帶捐款到北京,結果見證了六四,更被公安扣留 3 天,成為全港焦點,他在庭上指自此視推動中國、香港民主為其「一生嘅承擔」。(見另稿)
八九之後
除了兼顧支聯會的工作,李卓人亦繼續在工委會的職務。1990 年工委會推動成立職工盟,劉千石任主席。1995 年,劉千石不滿港英政府在長期服務金修訂案「輸打贏要」辭去立法局議席,李卓人以總幹事身分參與補選,在無對手下自動當選,首次出任公職。
李卓人其後競逐連任,並當選最後一屆立法局議員。他提出集體談判權私人法案,獲得通過,惟主權移交後,法例遭臨時立法會廢除,李卓人絕食 5 天抗議。
短暫的法定集體談判權
李卓人提出的《僱員代表權、諮詢權及集體談判權條例草案》在 1997 年 6 月 30 日生效,18 日後被臨時立法會暫時終止實施。條例保障僱員透過工會代表,與資方集體談判的權利,勞資雙方透過協商釐定工作條件及福利,結果具法律約束力。


李卓人 1998 年勝選,再次成為議員。同一時間,職工盟繼續爭取保障勞工權益,李卓人 1999 年在立法會動議辯論促訂立最低工資,爭取超過 10 年,法定最低工資最終在 2011 年勞動節生效。
李卓人與職工盟亦積極參與香港此後多場大型工人運動,包括 2007 年持續逾 30 天的紮鐵工人大罷工、2013 年持續 40 天的葵青貨櫃碼頭工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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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司徒華離世,李卓人獲選接任支聯會主席。同一年,他與張超雄、何秀蘭和張國柱成立工黨,並且出任創黨主席。李卓人在庭上供稱,成立政黨是希望工人除了有工會的力量,亦有政黨的力量,在立法會有更強大的聲音。
由 1998 年起,李卓人分別以職工盟及工黨的名義,多次勝出立法會直選連任,直至 2016 年落選。
大狀沈士文在庭上問,李卓人在職工盟的工作做至何時?
他笑稱,「一路做到,做到我係咪坐監呢應該?」然後指直至自己 2021 年 4 月 16 日因兩宗集會遊行被判刑前,都一直在做。
那次入獄之前,他身兼職工盟秘書長和工黨副主席;因繫獄期間再就支聯會案被捕,故在另案刑滿後一直還押至今。
2021 年 10 月 3 日,職工盟在李卓人繫獄期間通過解散決議。主席黃迺元指,屬會代表非常明白職工盟的處境,在非常沉重、充滿掙扎心情下作出無奈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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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CCC155/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