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被原訟庭裁定煽動顛覆罪成的鄒幸彤,其 Patreon 周四(27 日)發文,稱「公道自在人心,不在一紙判決,與其仰望自上而下的定調,不如深耕至(自)下以上的喧嘩。」又稱「當我知道正庭以外都是朋友,我很高興!」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上周被原訟庭裁定煽動顛覆罪成的鄒幸彤,其 Patreon 周四(27 日)發文,稱「公道自在人心,不在一紙判決,與其仰望自上而下的定調,不如深耕至(自)下以上的喧嘩。」又稱「當我知道正庭以外都是朋友,我很高興!」
支聯會及前正副主席李卓人、鄒幸彤,周五(21 日)被裁定煽動顛覆罪成。原訟庭 3 法官指「中共領導」是中國憲法所訂根本制度的元素,而「結束一黨專政」綱領是指終結中共領導地位,故屬違憲,亦構成香港顛覆罪的「非法手段」。
官又指,舉辦六四晚會「本身並無不妥」,但若舉辦者煽動情緒,以成為推翻中共領導的動力「則另當別論」,並拒納李、鄒引憲法的辯解與證供。案件押後至下周五開庭,料連同選擇認罪的何俊仁一併處理求情。
鄒在裁決前一天發文,稱「公道自在人心,不需要仰望這種從上而下的判決」。李卓人妻子鄧燕娥稱需商討是否上訴。多名前支聯會常委、民主派旁聽後稱對裁決感無奈和傷心。港府歡迎裁決,國安公署則指裁決符合香港根本利益。
支聯會案周五(21 日)裁決,鄒幸彤 Patreon 前一天發文稱,懲教署自開審改變押送方式,不再單純鎖手銬,「還會加上腳銬、腰鏈、腳鏈」,並由懲教員用鐵鏈牽着走,也換上特製手銬令雙肩或雙手承受痛楚,她捧着文件時手銬會「入肉」而壓痕整天都消退不了。
《法庭線》向懲教署查詢鄒說的情況、考慮甚麼因素為囚犯加上腳銬等,署方回覆指「極為重視在囚人士的安全及健康」,而不論身分,「一直致力提供穩妥、安全、人道、合適和健康的羈管環境及安排」。
原訟庭 3 名法官在判詞詳列李卓人、鄒幸彤的庭上證供,並逐一反駁,指兩人對憲法的供詞是刻意迴避、曲解,掩飾「結束一黨專政」的違憲本質,亦認為「五大綱領環環相扣」的說法無助辯護,因即使想建立「民主中國」,法庭仍需檢視意圖及手段合法性。
就李卓人供稱對中共沒有敵意,判詞反駁指李的敵意「是客觀事實」,而鄒幸彤更是懷有「極強的敵意」,指她對「結束一黨專政」的理解比李更為激進。判詞又指,鄒自少隨母參加六四晚會,認為她是「活生生例子」顯示支聯會言論和活動可能帶來的影響。
八九民運時,李卓人 32 歲。他庭上供述,當年自薦成為支聯會代表,赴天安門廣場支援學生,直至有人說有軍隊「殺入」促他離開。他回到飯店整夜未眠,聽到外面有槍聲,看着廣場燈滅,之後目擊廣場、長安大街死傷者眾多。
控方質疑李赴京支援「動亂、反革命」,李卓人同意他知道官方定性,但稱從民間角度那是場民主運動,而他「堅持站喺民間嘅立場」。他又供述被公安扣留後獲救,自此視推動民主為「一生承擔」。翻查資料,除司徒華外,有新華社高層與港區人大代表當時亦協助李安全返港。
編按:控方指控李卓人與支聯會各被告主張「結束一黨專政」,等同「結束中國共產黨領導」,必然涉以違憲非法手段顛覆政權,又指被告利用中國的負面事件來加強煽動效果,透過「誣捏性、污名化」的陳述鼓吹群眾。案件將於本周五(21 日)裁決。
69 歲李卓人的證詞,由他七十年代入讀港大開始,原本不諳政治的他撞正「火紅年代」,受「認中關社」思潮衝擊,感有責為「苦難中國」承擔,亦從關顧基層醒覺香港社會不公,憶述探訪艇戶時語帶哽咽,稱「覺得小朋友要浸死呀咁樣⋯就覺得自己有責任㗎」。
畢業後,李卓人毅然放棄土木工程本科,投身工運,漸體會爭取民主的重要,繼而投入民運,先後參與成立職工盟、工黨,在議會爭取勞權,「我都諗唔到,咁就做咗一世喇。」《法庭線》記錄李卓人的庭上證詞並結合公開資料,重組他投身工運、民運數十年的經歷。
編按:控方指控李卓人與支聯會各被告主張「結束一黨專政」,等同「結束中國共產黨領導」,必然涉以違憲非法手段顛覆政權,又指被告利用中國的負面事件來加強煽動效果,透過「誣捏性、污名化」的陳述鼓吹群眾。案件將於本周五(21 日)裁決。
支聯會被指煽顛案,司法機構網頁周五(14 日)公布,法庭將於下周五即 8 月 21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頒布裁決,由 3 名《國安法》指定法官負責,料需時 60 分鐘。
本案於 2021 年 9 月起訴,原定去年 5 月開審,惟因法官有另案審理等而延期至今年 1 月開審。案件審期原定 75 天,後因庭上集中在《國安法》實施後時間,控方毋須播放部分片段等,最終審 24 天,並在 5 月完成控辯案情。法官李運騰當時預料 7 月中至底裁決。
截至今天,受審的前正副主席李卓人、鄒幸彤已還押近 1,800 天,而選擇認罪的前副主席何俊仁則已還押近 1,600 天,他將於審訊後處理判刑。
《法庭線》支聯會被指煽顛案專頁
支聯會被指煽顛案周二(19 日)踏入第 24 天審訊,鄒幸彤在結案指「結束一黨專政」原本是對法治的訴求,卻被當成違憲主張,本案的檢控顛倒是非,「說出真相變咗煽動仇恨,尋求公義變咗利用苦難,問責限權變咗違反憲法,還政於民變咗顛覆國家」。
鄒並引南韓光州民主化運動,指與六四相似,而國家民主轉型後,最高法院不接納前總統全斗煥的辯解,並指出無論憲法經歷多少次修改,仍然是以人民、自由、民主等作根本秩序;鄒稱,希望法庭作正確選擇,「喺價值被重塑嘅年代,守住返法律嘅尊嚴同埋底線」。
代表支聯會的資深大狀林芷瑩陳詞指,控方在證據上至少要提出被告做了甚麼具體行為,但「我聽咗咁耐都聽唔到」。各方完成結案陳詞,法官預計 7 月中至 7 月底裁決。
Day23|控方結案:結束與推翻同義 沈士文:非同義、指控憑空捏造
支聯會被指煽顛案周一(18 日)踏入第 23 天審訊,控方及李卓人一方完成結案陳詞。主控黎嘉誼指,支聯會綱領「結束一黨專政」中的「結束」與「推翻」同義,並引詞典指「推翻」意指徹底否定,另又反駁辯方,指人民亦可違憲,而控罪要證「雙重意圖」對人權已有保障。
李一方亦引詞典指「結束」不等於「推翻」,而控方案情的「致命傷」是未能提出支聯會鼓吹甚麼行動;控方亦未能證「結束一黨專政」等同推翻、破壞政權,「其實嗰 6 個字,無一個字有佢哋所講嘅意思,(指控)係憑空捏造」。案件周二續,由鄒幸彤及支聯會一方陳詞。
支聯會被指煽顛案周二(31 日)踏入第 22 天審訊。鄒幸彤傳前常委關振邦作供,問及他六四認知、如何認識支聯會,期間鄒與法官多次爭拗,互相打斷。鄒稱關能指出支聯會用詞皆有根據,不滿法官阻止提問,庭上稱「你唔畀我哋講,我無問題嘅」、「法庭唔想聽證據」等。
法官李運騰與陳仲衡則指,鄒的提問要「與案件爭議相關」,又指法庭不能判斷關供述的事實是否真確,惟鄒不認同。官指鄒勿借機「政治宣傳」,鄒亦否認。官其後亦指示鄒提問時用「六四事件」代替「六四屠城」(較詳盡對答見內文)。
就五大綱領,關振邦形容有如奧運五環般環環相扣,亦有順序,乃一直運作的基礎,並在控方盤問下稱,「我可以肯定咁向你講就係,支聯會從來都無放棄任何一個綱領」。鄒同日完成舉證,官押後至 5 月 18 日處理口頭結案陳詞。
Day21|鄒傳採訪六四記者作供 官拒庭上展示六四現場照 指與案無關